◎ 真正的互联网保险不仅仅是销售渠道的网络化,更重要的是以互联网思维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的巨大潜力,对现有保险产品、运营和服务模式进行重构
◎ 与保险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互联网保险还没有形成成熟的理念和模式,在规范市场、防范风险、加强监督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
近年来,作为现代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经历着互联网的冲击。今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这为我国互联网保险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保险网销走俏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都在积极推进互联网业务的发展,相继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公司或者电子商务部门。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国内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至60家,年均增长达46%;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至291亿元,3年间增幅总体达810%,年均增长率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至5437万人,增幅达566%。
互联网也成为保险业务一个重要的销售渠道。以今年“双11”为例,当天,淘宝和天猫共售出1.86亿份退货运费保险,创下了我国保险业单日同一险种成交保单份数的纪录。“互联网保险具有成本低、信息透明、覆盖广、效率高等天然属性,可以预见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将对整个保险行业带来深远的影响和变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朱进元在日前举行的中美互联网保险峰会上说。
事实上,互联网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已有17年的历史。“1997年,我国第一张互联网销售的保险单诞生,由此拉开了我国保险业进军互联网的序幕。”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表示,经过10余年的努力,我国保险行业已经形成了以官方网站模式、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网络兼业代理模式、专业中介代理和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为主导的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
从“面对面”到“心贴心”
互联网保险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交易费用,也让保险业的发展理念、经营模式和发展路径产生了变化。
目前,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越来越丰富,不仅有传统的意外险、车险等险种,同时也在不断尝试长期的健康险、万能险以及满足互联网产业需要的退货运费险、餐具险等新型的保险产品。“我国的互联网保险企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真正的互联网保险不仅仅是销售渠道的网络化,更重要的是以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的巨大潜力,对现有保险产品、运营和服务模式进行重构。”周延礼说。
在美国人寿保险协会国际事务官Brad Smith看来,推动互联网保险发展有几个重要因素,包括基础设施、监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的不断创新以及消费者的信任。“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消费者的信任对于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就如何加快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泰康人寿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刘经纶认为可遵循4条路径:首先是富有想象力的产品创新,这是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方向;其次是大数据的平台建设,这是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核心;再次,线上线下结合的O2O全覆盖,这是互联网保险渠道建设的方式;最后,前中后台的全面互联网化,这是互联网保险发展的保障。“因为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复杂,以及渠道的线上线下全覆盖,实施互联网保险战略比拼的还有传统意义上的前中后台。”
监管亟待迎头赶上
值得关注的是,与保险业成熟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互联网保险还没有形成成熟的理念和模式,很多领域还需要深入探索,如市场机制有待进一步成熟、保险产品有待进一步升级、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商业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等。
为确保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2011年9月印发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明确了准入门槛、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013年8月,中国保监会专门发布《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关问题通知》,把设立独立的安全信息部门、具有保险业务的全流程的电子商务系统等,作为开业的验收条件;今年12月10日,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也标志着国内首份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文件即将出台。
“可以看到,互联网保险作为新生事物,未来有极其广阔的发展空间,也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和问题。在规范市场、防范风险、加强监督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朱进元表示,中保协将持续推进行业创新发展,大力推进网销条款通俗化、简单化和服务标准化,鼓励网销产品个性化、定制化;不断提升网销服务质量,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和诚信周到的服务;采用多种方式,继续鼓励和推广行业在互联网保险方面的创新举措,提升行业整体的创新能力。(经济日报 记者姚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