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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014年12月15日 07:14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朱宝琛

  *ST三毛、西部资源和*ST天威披露预案后平均停牌时间仅3.67个工作日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监管理念,落实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落实非许可类并购重组事项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上交所作为信息披露一线监管者,发布《通知》旨在加强非许可类并购重组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息披露,提高并购重组市场透明度,遏制通过非许可类并购重组规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避免“一放就乱”现象的发生。

  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持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日前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取消对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的审批,取消要约收购事前审批。

  分析人士表示,上述审批的取消,强化了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力度,体现了简政放权、强化信息披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监管理念,契合了资本市场发展的趋势。

  上交所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对已取消行政许可的并购重组事项实行事后审核。不过考虑到要约收购涉及业务操作事项,对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仍作事前形式审核。同时,落实半年期过渡安排。过渡期内,上市公司披露非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直接披露非许可类重组报告书草案后,应当同时申请股票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上交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披露审核。

  此外,强调事后审核发现问题公司需补充披露。《通知》明确,对于信息披露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上交所将要求公司予以说明,披露更正或补充公告,以及修订后的相关报告书全文或摘要。

  分析人士认为,事后审核可以缩短停牌时间,有利于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相关工作的推进,提高市场效率。关于补充披露的规定,则会极大满足投资者的知情权,保护投资者利益。投资者通过阅读公告,能够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相关细节有更加深入的理解,了解监管机构的关注重点和交易的相关风险点,有利于进行交易判断。

  值得关注的是,相关统计显示,自修订后的《重组办法》正式实施以来,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在数量上较以往有明显增长。截至12月12日,沪市已有6家公司披露了非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草案,其中*ST三毛、西部资源、*ST天威3家公司已根据上交所事后审核意见补充披露修订说明公告后复牌。

  据了解,上述3家公司披露预案后平均停牌时间仅3.67个工作日,其中包含交易所审核及公司准备补充说明信息披露文件时间,远低于最长10个工作日的规定。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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