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排除信托公司和团购平台为了共同的利益,双方达成某种“默契”
近日,上海P2P平台“雪山贷”的“千元团购信托”业务在推出不到20天后从网站上消失。业务出炉时的高调宣传,换来的是所谓“合作方”中江信托一纸严正声明。这并非网络“团购信托”首例。今年4月,银监会明确“信托100”网站的“100元团购信托”业务违规。
浙江一位律师表示,团购信托的兑付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挂名购买者”的信用,“熟人之间集资买信托的风险尚且不小,更何况通过网络?把资金汇集在一人名下,又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募资、承诺回报等情节,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千元团购信托遭下架
中江信托发严正声明
11月20日, P2P平台雪山贷推出创新产品—信托团购,成为国内首个推出信托产品的P2P平台。据悉,雪山贷推出的第一期两年期信托团购产品为“中江信托·金马14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中江金马145号”)的产品。投资者可以通过大额购买和小额团购两个通道购买该产品。“中江金马145号”首次通过雪山贷平台合作规模为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为10%,小额团购的最低投资门槛仅1000元。雪山贷是上海雪山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个人理财P2P平台,是一种新型的网络交易平台。
“中江金马145号”信托产品由中江信托发行,募集资金2亿元,产品期限为12-24个月,预期收益率从10%-11%不等,认购起点为100万元。该信托计划主要向新田县方达实业有限总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12月4日,中江信托发布“严正声明”称,公司并未与雪山贷开展任何形式合作,后者并未认购或参与任何中江信托产品,且涉事项目仅委托金融机构代理推介,并未与非金融机构合作。
随后,雪山贷官网已撤下团购信托页面。
雪山贷风控总监刘鸿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小额团购是将资金集中起来,以平台指定负责人(比如平台高管)的个人名义与信托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再将收益分配给投资人。中江信托看到媒体报道后,要求我们暂停这是出于审慎考虑,下一步可能会重启业务,也会提高投资门槛,比如提到1万。首期“千元信托”募集了部分资金,但尚未实际购买中江信托的产品,目前资金已经退还给了投资者。
从一元到万元乱象丛生
挂名购买存非法集资风险
信托产品拆分销售绝非是个例。早在今年4月份,一家名为信托100的网站将信托产品的投资门槛从百万级别骤降至百元级别,其中不乏中信、平安、川信等知名信托公司的产品。
对此,方正东亚信托、四川信托、中航信托和中泰信托四家信托公司联合发布声明称,从未授权“财商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和“信托100”通过网络公开销售其所发行的信托产品。对于“财商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和“信托100”的上述行为,四家信托公司既不知情,亦未参与,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然而,凑份子投资信托、资管产品的脚步却并未停止。深圳一家平台推出了一款名为“信托宝”的产品发起10元买信托的口号;多盈理财近日也推出1万元购信托,并表示用户在该平台1元就可购买银行理财。加上雪山贷的1000元团购信托,至此凑份子买信托终于实现从10元到1万元的全覆盖。
对此,用益信托分析师帅国让表示,从表面上看,信托团购合情合理。信托公司声明自己不知情,而信托团购平台也认为自己按合同办事,其情况可以类比第三方和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但实质是,这种方式肯定违反《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合格投资者满足条件的规定。不排除信托公司和团购平台为了共同的利益,双方达成某种“心知”但不能“言明”的默契。
浙江一位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团购信托产品其实在互联网理财没兴起之前就有,被称为“拖拉机账户”。西部某省就曾出现过一位老者发动亲戚朋友和同事集资购买信托产品,遭遇无法兑付后去当地证监局闹事的事情。团购信托的兑付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挂名购买者”的信用。熟人之间集资买信托风险尚且不小,更何况通过网络。把资金汇集在一人名下,又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募资、承诺回报等情节,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而目前对于这种所谓“凑份子”买信托的现象,经信托“团购”的发酵后,多家信托公司在网站上声明其风险,如有信托公司声明,“在第三方网站上发现未经公司许可的信托计划份额挂牌转让交易,上述行为可能属于投资者私自将持有的我司信托计划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不符合信托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关于信托受益权转让的规定,也未按信托合同约定经我司同意并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