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12月10日晚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收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及随附的政泉控股的《起诉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目录清单》等相关材料,政泉控股以股东知情权纠纷为由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
根据政泉控股的《起诉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政泉控股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方正证券,提供自2014年8月11日以来公司股东名册、历次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代表会议签字文件及股东会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董事会议签字文件及董事会决议;提供自2014年8月11日以来公司的全部财务账目、会计凭证以及财务会计报告;董事会自即日起至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完毕前,停止一切董事会会议,停止对外发布任何与改选董事会、监事会无关的决议;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55,500.00元。
公司称,本次诉讼尚处于起诉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