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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终止上市的公告

2014年12月09日 10:1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浦银增 A、浦银增 B 终止上市的公告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2 月 13 日生效,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不接受申购和赎回,本基金份额划分为浦银安盛浦银增 A(基金份额简称:浦

  银增 A,基金代码:150062)与浦银安盛浦银增 B(基金份额简称:浦银增 B,基金代码:

  150063)两个类别,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将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到期,本基金在封

  闭期结束后,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浦

  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

  深圳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之浦银增 A、浦银增 B 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4】456 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之浦银增 A 和浦银

  增 B 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 A:场内简称“浦银增 A”,交易代码:150062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 B:场内简称“浦银增 B”,交易代码:150063

  终止上市日:2014 年 12 月 15 日

  份额折算基准日:2014 年 12 月 15 日

  二、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说明

  1、份额转换方式

  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浦银增 A 和浦银增 B 基金份额,

  在本基金封闭期届满后,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浦银增 A

  和浦银增 B 封闭期末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折算为浦银安盛

  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浦

  银增 A 和浦银增 B 份额,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外浦银增 A、浦银增 B 基金份额将转换为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额,仍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本基金转换前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场内浦银增 A、浦银增 B 基金份额将转换为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2、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基金转换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名称变更为“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之日起不超过 90 天开始办理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业

  务。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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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8828999(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或 021-3307999 咨询。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9 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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