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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资管业务迎来“大松绑”

2014年12月05日 09:06    来源: 期货日报    

  昨日,中期协正式发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下称《管理规则》),放开“一对多”业务并大幅降低期货公司准入门槛。

  此次发布的《管理规则》具有三大特点:一是降低准入门槛,扩大试点范围。《管理规则》规定,申请登记时期货公司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最近一次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不低于C类C级。这两项要求较2012年发布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大大降低。同时,《管理规则》放开了“一对多”业务,期货公司可以开发更加丰富的资产管理产品,加快拓展业务规模,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多元化需求。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2014年10月29日发布实施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再设行政许可,采取登记备案制,由中期协负责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登记备案和日常自律管理。在此基础上,《管理规则》明确了期货公司开展资管业务的条件,只要符合条件,都依法予以登记备案。在放松管制的同时,《管理规则》在产品开发、销售、运作等方面明确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风险防范控制的监管底线,并强调加强日常检查和自律惩戒力度。

  三是加强信息共享与监管协作。资产管理业务作为期货公司的一项业务,应当接受中期协的自律管理。同时,按照证监会关于私募产品统一备案和监测的要求,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作为私募性质的产品,需要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管理规则》称,中期协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下,与证监会有关部门、单位以及行业自律组织建立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联动机制。

  《管理规则》自本月15日起施行。《管理规则》生效后,中期协即开始受理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登记备案申请。

  银河期货总经理姚广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此次发布的《管理规则》是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和证监会“期货创新意见”落实的重要体现。期货市场的制度创新和政策支持为期货公司创新发展提供了适宜土壤,拓宽了期货行业的发展空间。


(责任编辑: 宋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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