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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迎监管新政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2.5%

2014年12月03日 07:45    来源: 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记者林晓丽)银监会在扩容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后,日前又牵头包括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下称《办法》),规定金融资产集团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2.5%。《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本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新规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商业化转型后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目前,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其他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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