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召开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座谈会。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证监会创新监管部相关人士和证券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证监会相关人士在会上提出股权众筹“适度监管”原则,不过并未透露监管细则何时出台。
另据记者了解,本次座谈会主要以强调行业自律为主,证券业协会也将成立众筹专业委员会。此外,座谈会还提出了股权众筹可以有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模式,将来会有针对股权众筹类的报价系统推出。
监管细则出台时间待定
据了解,此次座谈会已是今年监管层对股权众筹的第三轮调研。一位众筹平台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是行业内的闭门会议,跟以前不一样的是,会议对监管模式和行业内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要求行业内成员自己约束自己,在合格投资者认证、准入门槛、准入制度、项目风控和资金托管监管方面加强自律,而以往的会议都是调研各家模式。
据记者多方了解,证监会人士听取了行业内的建议,同时大体上提出了股权众筹的监管原则,即“适度管理”,对行业还是以鼓励为主。
“证券业协会让我们规范自律,同时邀请众筹单位成立行业协会,纳入到自律体系中,接下来会成立一个众筹专业委员会,并希望行业内提出一些建议。”上述众筹平台CEO表示。
据了解,众筹专业委员会会员将由众筹平台组成,未来监管层将出台两个管理办法:一个是众筹平台的备案制度;第二个是众筹平台业务规范指导办法。未来,更多管理细则将由证券业协会和下属的众筹专业委员会商讨制定。
不过,证监会人士并未指出监管细则何时出台。
另一位众筹平台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众筹行业的发展,需要行业自律,更需要鼓励创新的政策和机制。目前,有些众筹平台先行者,他们对金融有深刻理解,兼具互联网研发能力,等这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真正成长起来,股权众筹的春天才会到来。同时,众筹行业才刚刚开始起步,如现在过于关注甚至限制众筹行业,对行业发展不利。
另有消息称,证监会将颁布股权众筹的管理框架文件,该文件正在走流程,会和银监会的P2P指导意见相继出台,文件将对众筹业务作出界定,划定监管红线。
或建股权众筹报价系统
记者注意到,此次座谈会首次提出,可以在非公开发行股权众筹项目的基础上试点公开发行,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平台有个界定,会进行细分。不过,会上并未透露如何界定,相关办法正在制定中。也有消息称,证监会要求众筹平台在项目融资阶段不得向不特定的对象公开宣传,而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可能会有两种平台,一种是公开发行的平台,另一种是非公开发行平台。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5月的调研中,证监会提出众筹项目的发行方式暂定为非公开发行,面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数在200人以内,投资人是平台内的注册会员,具体界定信息未明确,一切想通过有限合伙或者代持突破人数上限的做法都算违规,这并没有突破之前的关于发行方式和发行人数的限定。另外,还确定了一般投资者对单个项目单笔不超过2.5万元,合格投资者投资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目融资总额500万~1000万元之间,暂定不超过1000万元。
爱创业首席服务官顾冰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昨日上述座谈会都提到公开发行试点,这对众筹业来说,是一个极为实质性的推动和改变。
在行业自律方面,证监会提出对股权众筹平台设立备案制度和项目报备系统。
众筹平台天使街CEO黄超达认为,备案制能起到好的作用,一方面对现有平台有个好的管理,另一方面对于后面的进入者有个标准和参考。
此外,证券业协会相关领导在座谈会上表示,将来在股权众筹的管理上,将严格执行合格投资人制度和平台管理制度,股权众筹的合格投资人制度的制定思路会类似于新的私募管理办法。
据了解,各国的股权众筹平台都设定了合乎法律或行业惯例的合格投资者准入门槛。如美国,在法律上对年收入或者家庭净资产有要求;国内的天使汇则通过身份认证、个人实名挑选的方式来吸纳投资人。
在信息披露方面,证券业协会提出建立股权众筹报价系统,为通过股权众筹创业的企业服务。
对此,顾冰告诉记者,对股权众筹平台来说,融资成功仅是第一步,之后还有托管、确权、投后管理和交易转让等环节,而通过报价系统,可以更好解决这些问题,这也是众筹商业模式中的重要部分。报价系统类似于众筹板,完善的信息披露,确权以及退出制度,可以更好推动众筹行业的发展。
“股权众筹报价系统对于信息披露、资金托管、投资人准入和信用体系建立还是有促进作用的,但对于行业平台来说,还是要发挥互联网高效快速的特点,打破地理位置限制,打破投资人项目方信息不对称,降低创业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发挥各家特色,发挥互联网优势,报价系统实际上提供的是基础的服务。”黄超达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