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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强:绿色保险理应纳入绿色金融体系

2014年11月26日 16:0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6日讯 今日,2014年生态金融讨论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高级经理桑强出席并发表主旨演讲。他指出,绿色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社会化的环境风险治理机制,可以帮助政府、帮助社会、帮助企业来管理和分散它的环境风险,因此绿色保险理所当然的是纳入到绿色金融体系当中,它可以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当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点击进入专题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高级经理桑强 中国经济网裴小阁/摄

  以下为文字实录:

  各位嘉宾,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我作为来自保险业界的代表,也共同参与一下绿色金融这个话题的探讨。

  我们也是在央行马首席的带领下,参与了绿色金融课题的研究,我们保险业相关实践从2007年开始有一些绿色保险方面的实践。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环境污染形势的不断严峻,各个方面社会各界、政府、群众对环境的关注程度达到空前的高度,相应的绿色金融就像我们绿色金融小组的课题研究,还有我们人大生态金融中心的成立,也是应运而生。

  关于突发环境事件我们每个人都有切身的感受,我们这里有一个统计数据,2003年我们国家突发的环境事件732起,平均每天有1.9起突发环境事件,这样的背景下要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保险无疑是这种环境污染治理机制里面很重要的手段和工具。

  下面谈一下发展绿色保险、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些观点和认识。

  绿色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社会化的环境风险治理机制,可以帮助政府、帮助社会、帮助企业来管理和分散它的环境风险,因此绿色保险理所当然的是纳入到绿色金融体系当中,它可以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当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强调一下保险不只是在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之后可以提供事后的风险补偿,事实上保险机制不只是事后的防范,同时也很关注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控制。因此保险是贯穿于环境风险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该也是说可以在防范和转移环境风险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刚才也提到,绿色保险应该是我们探索,这个产品也是保险公司一直就有,但是它的覆盖范围,参保企业的范围非常有限,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建立一种强制的投保模式对建立一种绿色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实行强制投保就有利于企业或者环境污染责任主体投保不足的问题,也可以促进绿色市场的快速发展,解决它发展缓慢的问题。环保是建立在大数法则基础上,如果参保主体有限,达不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环境污染保险的推广还取决于环境保护这方面的立法和执法的情况。如果一个企业它的环境污染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或者惩罚力度不够,他也没有意愿和动力来承担环境风险,所以绿色保险可以提高环境违法成本,解决主体参保动力不足的问题。

  让我们感到高兴得问题,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里面提出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动,建立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绿色的法律责任,这些规定也使绿色保险的开展也将迎来一个机遇。

  我们国家将制定出台环境污染责任强制条例,这是目前环保法做了修订,2015年1月1日将要实施,把强制污染责任纳入其中。从实践来看,监管机构也曾经在2013年出台了一个关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目前有一些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在这些试点的基础上,趁着环境保护法的正式实施,以及我们依法治国的东风,可以建议国家适时推出全国性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大家的绿色意识,让绿色保险在生态建设和美丽中国的建设当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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