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11日),“双十一”电商狂欢启幕,酒类行业也不例外。然而,低价促销的酒类电商却被酒企纷纷“划清界线”,白酒龙头茅台更在“双十一”前夜将之升级成为一场投诉。
近期,许多电商平台以低于酒企目前出厂价的价格来销售。近日,茅台官网声明显示,“对部分电商平台的低价倾销行为,我们正通过相关部门依法维权”。如今,茅台已就此付诸行动:向工商局投诉四川壹玖壹玖酒类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1919)。
10日下午,四川1919发表声明称,接到四川省工商局通知,称茅台投诉公司低价倾销茅台,要求公司到工商局接受调查。四川1919董事长杨陵江对此表示,以低价卖茅台酒,仅是公司“双十一”促销的限量优惠活动。
随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相关人士处证实,该局已收到茅台方面的投诉信,目前尚在跟各方了解情况。茅台销售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商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产品销售主体的经销商利益。
茅台率先发难
在最近的“双十一”促销中,许多酒类电商以明显低于酒企出厂价的价位进行销售。以飞天茅台为例,其出厂价为819元/瓶。昨日,中酒网天猫旗舰店的飞天茅台“双十一狂欢价”仅为699元/瓶,但限购两瓶。1919天猫官方旗舰店的 “双十一”活动价为799元/瓶,而此前促销价为979元/瓶。
本月6日,茅台在其官网专门发布公告与电商“划清界限”: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销售公司)称,近期,有电商平台以低于出厂价的价格销售贵州茅台酒,对部分电商平台的低价倾销行为,我们正通过相关部门依法维权。
“我公司2014年未与四川1919、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购酒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有任何直接合同合作关系。”茅台销售公司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五粮液、郎酒等名酒厂也纷纷发表类似声明,与酒类电商“划清界线”。
在白酒行业专家看来,名酒厂集体“围剿”电商,意在维护其核心产品价格体系以及品牌形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方采访获悉,茅台已经向四川工商局投诉1919。四川工商局一位知情人士昨日下午证实,9日晚接到茅台方面的投诉信。其表示,接到投诉信后,已向1919方面了解情况,但还需要1919进一步提供材料。
杨陵江也向记者坦言,“(茅台)投诉我们涉嫌‘双十一’低价倾销,”
昨日下午,四川1919在公告中称,“公司已向四川工商局承诺,近期将以书面方式进行回复”。
律师:短期降价难成“倾销”
前述四川工商局人士透露,该案件还“处于初步了解阶段,没有定性。需了解以后,看能否构成案件,通过实地调查,再决定是否立案。”
“双十一”电商盛宴开幕之时,酒类电商这种以低于出厂价的促销,是否构成了“低价倾销”行为?
杨陵江认为1919的行为是“低价促销”,“综合营销费用等下来,我们是亏本的”。杨陵江表示,飞天茅台799元/瓶的价格仅限于活动当天,且是限量销售,预计当日活动销售数量仅在数千瓶。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实际上,低价倾销更多被用于国际贸易中。“倾销一般是指在国际交易中,以低于成本价来进行销售,对他国的产品造成伤害。”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保军表示。
而就国内市场来看,“长期、持续地低于成本价销售,这种行为定义为倾销行为,”张保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如果只是季节性的、为清理库存,或其他特殊原因低于成本价销售,则并非“倾销”。
针对酒类电商“双十一”期间低价销售的行为,张保军分析,这要看电商是否是酒厂经销商,“因为经销商可能会和酒厂有相关的价格约束、约定”,若电商非酒厂经销商,是“第二层级经销关系”,或难构成“低价倾销”。“酒类电商‘双十一’应属于正常的促销手段。只要这里面不存在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都应属于合法行为。”张保军认为。
为进一步了解详情,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到茅台销售公司相关负责人,其表示“电商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产品销售主体的经销商利益,以严重低于出厂价的所谓低价吸引众人眼球,为自己搏得所谓流量。产品市场价格高低,应由市场需求确定,绝非由几个并不能代表市场的电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