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等了一年多了,周一就去法院提交材料,申请立案。”周五晚间,宏磊股份(002647)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隐瞒关联交易情况,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罚款30万元。对此,许多投资者在股吧留言感慨终于可以维权了。而相关证券维权律师接受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周一就到法院申请立案。
公司同错再犯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宏磊股份2012年半年报未披露关联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2012年年报未完整披露宏磊集团占用公司资金的关联情况,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宏磊股份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戚建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时任董事戚建华、戚建生、金磊,董事、副总经理魏浙强,独立董事杨学桐、尚福山、何力民、吴旭仕,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中厚,财务总监俞晓光。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还决定对戚建萍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戚建华、戚建生、金磊、魏浙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俞晓光予以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杨学桐、尚福山、何力民、吴旭仕、方中厚给予警告。
本报曾刊文《前任被警示现任再犯案宏磊股份财务负责人违规上瘾》,指出自去年以来,宏磊股份的关联方宏磊集团两次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占款额分别为4.74亿元和8.33亿元,而前后两任财务负责人均知情不报遭到浙江证监局警示。情节严重之处在于,其第二次犯错是在其已经受罚之后,属于顶风作案。随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戚建萍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戚建萍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最终使戚建萍被免去董事长职位。
律师:已经等了一年多了
“公司终于被行政处罚了,总算可以发起维权了。”记者注意到,公司被行政处罚的消息传开后,不少投资者在股吧号召维权。也有投资者指出,公司2013年占款数额更大,处罚竟然没有涉及,不知道是不是打算另外处罚?
“本案索赔条件为:在2012年4月1日到201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宏磊股份股票,并且在2013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宏磊股份股票的投资者,或者在2013年8月22日到201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宏磊股份股票,并且在201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吴一熲律师接受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团队从宏磊股份被采取监管措施就开始征集受损投资者,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了,期间还给浙江证监局发函询问了进展。“目前在我这里登记的已经有15位投资者,其中还有单户损失超过1000万的,估计这个案件案值总额会相当大。”吴一熲透露,周一就去法院提交材料申请立案。
记者注意到,除了吴一熲律师,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等多位律师也进行了维权征集,目前已经征集到相当数量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