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行上市,虚构收回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昨日,证监会通报了查处海联讯骗取发行核准、信息披露违法两项违法行为的有关情况。对海联讯骗取发行核准行为处以非法所募资金3.9亿元的2%即782万元的罚款,并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两项罚款合计822万元。
海联讯是一家在创业板上市的深圳公司,从事电力信息化系统集成业务。海联讯为实现发行上市的目的,在报送证监会核准的IPO申请文件中,违规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发行上市后,海联讯继续以同样的方式来掩盖其IPO阶段的虚构行为。
证监会还对海联讯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对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峰处以警告及合计1203万元的罚款;对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邢文飚,财务总监兼董秘杨德广给予警告,两项违法行为罚款合计每人60万元;其他14名责任人警告罚款3万元至50万元不等。同时,章峰、邢文飚、杨德广为违法主要责任人,因违法情节严重,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在处罚决定和禁入决定前,海联讯已主动追溯调整财务数据、减轻违法行为对市场的负面影响,补偿适格投资者,95.7%的适格投资者已获得补偿,补偿金额约8883万元,占应补偿总额的98.81%。
“证监会将坚定不移地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任何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