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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主动信披起步 业内呼吁监管细则推进

2014年10月29日 07:20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随着P2P网贷行业被纳入监管的期望走高,很多P2P平台开始逐步规范,或者“去担保”、做纯中介;或者主动寻找第三方进行资金托管,平台与资金隔离;或者加强信息披露。

  近日,红岭创投正式公布了风险准备金情况,P2P平台“票据客”也公布了其托收凭证,而信而富此前就表示引入了外部审计,越来越多的P2P平台加大信息披露力度。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目前P2P平台在信息披露方面仍有很多不足,但是行业的信息必然会更加透明,有业内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P2P平台的自身性质决定了只有信息公开透明才能得到市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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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 态

  多家P2P平台自披信息行业透明度有望加大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P2P平台开始意识到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在业内人士看来,平台可以给投资人尽可能多的投资信息,另外,平台披露信息也是自证的一个过程,随着监管临近,监管层对这方面的要求也将越来越严格。

  多家平台加强信息披露

  近日,红岭创投正式公布了其风险准备金情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红岭创投共有资本金5000万元和风险准备金4759万元,红岭创投还表示 “拟于每月20日公布上一个月的风险准备金”等数据。

  P2P平台票据客也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了第一批共15张“银票宝”产品的质押物托收凭证。今年7月,易通贷曾经宣布正式引进了信息披露制度,发布了共九章、二十九条的《北京易通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披露公司基本信息、平台运营情况、逾期率等交易风险指标、基本业务数据等多项信息。

  共富网CEO隋阿宁表示,P2P平台的信息披露一方面来自市场的需要,另外,监管方对此也将有所要求。

  行业透明度有望加大

  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9月份,问题平台约有22家,全国问题平台累计193家,其中2014年达101家。

  在此情况下,投资人越发谨慎,为了吸引投资人,很多P2P平台尽量做到规范,比如找第三方进行资金托管。据汇付天下旗下汇付数据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钟红波介绍,目前和他们合作进行资金托管的P2P平台已经约有400家,而找他们咨询过的平台更多。除了资金托管以外,信息披露也是平台增加公信力的方式。

  融金所CEO孙明达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提供详细的信息有助于投资人理性投资,也可以增加平台自身的公信力。

  梁释贤认为,信息披露和“去担保”相关,如果总是给投资人100%的保证,投资人不会去研究项目,但如果“去担保”,投资人就必须更详细了解项目信息,有些平台会发布半年报,包括借款人的行业分布、地域分布等,这些对投资人来说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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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 状

  项目、运营信息披露较少P2P平台信披处两难境地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在实际运营中,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和制度要求,各家P2P平台信息披露方式呈现多样化。比如有些平台投资人可以通过远程系统获悉平台的办公状况,还有的平台在某个银行存放一笔备用金,供投资人查询。

  前金所副总经理梁释贤表示,由于现在没有明确的监管方式,P2P平台为了给自己增加信用,不得不采用各种办法。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平台信息披露的完善可以增加平台的公信力,但是由于借款人和投资人的需求不一,平台有时也会陷入两难的境地。

  目前大多数P2P平台会对一般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证照、团队介绍以及办公环境等进行比较详细的披露,但具体的借款项目及其他信息披露较少。

  融金所CEO孙明达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大公司可以依托品牌效应,小公司性质完全不同,需要阳光化、透明化来吸引投资者。

  除了项目信息外,一些平台也开始披露运营信息,还有的引入了外部审计的制度,只是目前披露这类信息的平台并不多。

  虽然P2P平台信息披露得越详细越好,但是在实际中,很多平台对于借款人的信息披露有时并不完善,比较常见的就是以“某公司借款项目”替代。

  共富网CEO隋阿宁表示,P2P平台在信披时经常会陷入两难境地,投资人希望获得更多的信息,但有些信息借款人并不愿透露。

  孙明达表示,很多借款企业信息比较复杂,可能会影响公司战略,或者有上市之类的考量,相对来说,小微企业主的情况会好一些,他们会比较愿意公布这方面的信息。

  孙明达表示,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还要看企业的信任程度,有时也可能因为信息披露使客户蒙受损失。

  隋阿宁表示,目前一些平台的做法是:一般情况下会披露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相关的信息等,企业具体信息或者个人信息在借款之后可以看到。梁释贤也表示,对于借款人而言,绝大多数平台在用户投资之前有些信息会模糊,但是在合同中还是会有具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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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趋 势

  P2P平台信息披露引入外部审计 关键指标需标准统一

  每经记者 史青伟 发自上海

  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曾多次提到P2P监管思路,其中一条就是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充分披露信息,提高透明度。他曾表示,P2P机构不仅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揭示和融资信息的提供,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而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一些P2P平台引入了第三方审计机构,比如,信而富公司按季度披露外部审阅数据报告。目前业内比较关注的是逾期率指标,由于P2P行业中逾期率的计算有很多种方法,投资者无法清晰了解行业的真实风险情况。

  外部审计是理想模式

  今年以来,银监会监管层领导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P2P应加强信息披露力度,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外部审计日后全面铺开的话,那么被网贷平台所讳莫如深的逾期率、坏账率数据将最终大白于天下,而平台的风控能力、管理能力也将被外界深入了解。

  虽然国内网贷行业经过了多年发展,相比早期而言,业务、信息披露上的透明度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不过关于逾期率和坏账率却始终无法得到有效的公布,甚至很多平台对外宣称坏账率为“0”。

  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P2P网贷行业没有外部机构来财务审计,而国内主要的银行机构公布的历年报表中,投资人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银行的坏账率。

  信而富CEO王征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为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网络融资中介机构对于信贷风险的衡量评估标准需要统一,并需要对从业机构进行相应的第三方审计,强制要求透明公开,不能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披露风险指标定义和风险水平,以便形成整个行业的可比、透明、公开的风险防范机制。风险控制、透明公开、规范管理,是行业健康发展所必须坚守的。”

  逾期率指标需标准统一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以P2P平台信而富公司为例,其引入了第三方审计机制,按季度披露外部审阅数据报告,立信会计事务所每个季度会对信而富的企业报表,包括债权关系表、出借人收益表和资金流水进行审阅,所有审阅报告投资人均可查阅。

  信而富委托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定期披露与P2P相关的财务数据和信息,每季度P2P咨询业务的审阅工作由立信会计事务所负责。该事务所自2012年第一季度以来,每个季度均审核信而富P2P小额贷款信息咨询服务平台的财务数据。

  在定期发布的第三方机构审阅报告中,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是逾期率指标,目前,P2P行业中逾期率的计算有很多种方法,投资者无法清晰了解平台的真实风险情况。

  真实的坏账率对平台和投资者的重要性如何?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信贷风险的复杂性在于风险具有滞后性,使得整个问题更加扑朔迷离。在创业初期,风险不可能一下子暴露出来,但是随着行业大规模发展,风险随着时间延长逐步爆发和集聚,行业将出现致命的后果。

  根据中国小额信贷联盟P2P行业委员会发布的《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发布的 《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相关规定,采用统一风险指标“90天以上逾期率”定期披露风险运营信息。

  王征宇建议,P2P行业向社会公众披露风险指标,可以向出借人展示真实的风险状况,让投资者和舆论理性地来看待风险。监管层应从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角度出发,及早形成建立科学、统一的风险评估标准和公开透明的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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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 径

  P2P信披规范尚待监管推进 行业自律先行

  每经记者 史青伟 发自上海

  频繁发生的跑路事件背后,都存在信息严重不透明的问题,投资者迫切希望监管细则早日出台,从而推进P2P网贷的信息披露。

  由于监管细则尚未出台,P2P信息披露尚处于自律阶段,一些平台和行业组织也从自律层面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

  规范信息披露尚待监管推进

  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得到了监管层的支持,7月中旬,央行召集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就尚未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交流。《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关于互联网金融整体行业中信息披露的重要性;8月,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强调“充分信息披露”,包括项目的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的信息披露,防止发生旁氏骗局,由投资者自主判断,承担风险。

  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也曾指出,由于网上“刷信用”、“改评价”的行为仍然存在,P2P网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会受到影响,互联网上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如P2P网贷平台的卷款跑路事件时有发生,存在信用风险。

  在业内人士看来,包括P2P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在消除信息不对称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信息不对称也给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点融网CEO郭宇航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信息不对称不可能消除,网贷平台能够做到的是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互联网金融千人会执行秘书长蔡凯龙认为,互联网金融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传统金融中的信息不对称,但其本身却会产生新的信息不对称。

  由此可见,依靠P2P平台自身不可能有效披露信息,规范信息披露需要监管细则的推进。蔡凯龙介绍,目前在美国,包括P2P、众筹等纳入到SEC监管范畴,平台必须在SEC进行登记,并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否则将会遭到SEC的调查处罚,而且司法也会介入调查。

  信而富CEO王征宇告诉记者,由于行业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一些机构零星地披露了风险信息,但缺乏统一的风险评估标准以及信披方式,导致行业隐性风险集中。在风险控制中,政府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尽早形成建立科学、统一的风险评估标准,是行业健康发展所必须的条件。

  行业自律先行

  银监会多次强调P2P平台只是信息中介,而平台转移风险的最佳方式无疑是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在监管细则未出台的情况下,一些平台也从自律层面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

  实际上,在监管政策落地之前,一些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发挥了规范信息披露的作用。2013年12月,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发布了网贷行业自律标准,这是全国首个网贷行业自律标准,其中对信息披露就作出了初步的要求。

  e速贷研究部总监黄远里表示,在监管落地之前,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大有可为之处。探索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平台透明化经营的重要指标,将对P2P行业的阳光化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信息披露必须遵循保护借款人隐私的原则,郭宇航告诉记者,我们既要保护投资人的知情权又要保护借款人的隐私权,在保护借款人隐私权的情况下,尽可能披露他的行业信息、从业信息从业情况以及证件信息。

  “P2P网贷平台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在保障投资人利益的同时,也需要兼顾保护借款人的隐私。因此,P2P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应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针对哪些人群披露,披露哪部分的信息,都须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核后才能进行披露或公示。”易通贷首席运营官康文称。

  对于行业自律的有效性,口袋网董事长兼CEO魏宁认为,只有在有效的外部监管条件下,同时接受社会化的监督,才能够形成真正的行业自律。从目前来看,只有监管政策的推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

  至于国内P2P平台未来有没有可能向银监会披露详细的财务信息,王征宇表示,监管方面的思路要求金融服务机构对资金托管和债权分开,强制性要求对往来资金进行监管,金融机构会上报银监会P2P平台资金流水情况。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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