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制度终于尘埃落定。近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列明吸收合并等7种主动退市情形外,同时确定了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将强制退市的原则。《意见》将于一个月后生效。
强制退市的原则首次面世是在新“国九条”中,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条规定倘若能落实,将对存在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上市公司形成强大威慑力,逼迫上市公司卸掉“包装”,从而彻底改变A股的运行环境。今年7月初,证监会就《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该《意见》的落地可谓是“众望所归”。
《意见》的落地无疑为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
*ST国恒于7月份披露了2013年年报。年报显示,公司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对该公司股票于7月17日起做出了暂停上市的处理。截至10月17日,*ST国恒仍未能复牌,且该公司公告称由于经营班子调整,公司将延期披露2014年三季报。
“监管层规定《意见》自发布到实施有一个间隔期,目的可能在于让相关公司有时间进行适应和调整。按照《意见》的要求,不少带帽的公司将面临退市风险,而从*ST国恒目前情况来看,公司复牌困难重重,退市的可能性非常大。”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据记者观察,2013年以来已有*ST创智、*ST炎黄、*ST长油等三家上市公司因连续亏损被强制退市。目前,除了*ST国恒,*ST超日、*ST二重、*ST武锅B以及*ST凤凰等4家上市公司处于暂停上市状态,这些公司若今年继续亏损,按《意见》规定有可能被交易所强制退市。
此外,由于创业板没有设立风险警示制度,连续亏损三年的创业板公司将直接被暂停上市。目前宝德股份、天龙光电和万福生科三只创业板个股已经发布了关于暂停上市风险的警示公告,这3只股票的退市风险也非常大。
长城证券投资顾问龚科认为,《意见》对违法上市公司划下退市“红线”,同时明确违法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主体所需承担的法律、经济责任,有助于推动A股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提高,降低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提升A股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进而重新平衡A股市场价值发现功能,实现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叶林向记者表示,《意见》的发布一是搭建了退市制度建设的一个平台;二是促使市场逐步构成市场化、常态化的退市机制;三是对当前《证券法》等基本法律的修订将产生正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