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间,泸州老窖公告称,公司存在农业银行的1.5亿元定期存款离奇“失踪”。经多方协调多次磋商无果,上市公司近日向四川省高院提起诉讼。A股上市公司巨额存款“不翼而飞”已不是第一次了。
在此之前,酒鬼酒、北大荒、东北高速等一系列A股上市公司,都发生过巨额“丢钱”的事件。
1.5亿存款“离奇”失踪
据泸州老窖公告称,公司存在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的1.5亿元定期存款失踪。公司已决定向四川省高院提起诉讼。
泸州老窖称,2013年4月1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在新设账户存入共计2亿元;随后在2014年4月23日,第一笔5000万元的存款到期,公司顺利取出了部分存款和相应利息。
然而,在2014年9月25日剩余1.5亿元存款到期后,公司财务人员转账时,却被农行迎新支行告知:公司账户上已无该笔资金,不能按时划转。
上市公司“丢钱”,在A股已不是第一次。实际上,今年1月28日起,上市酒企酒鬼酒曾经连发公告,称其子公司银行账户内的1亿元人民币存款丢失,经查是在3天内被诈骗嫌疑人先后转取、汇出。
此外,农业公司北大荒2013年也曾公告称,有1.9亿元拆借资金未获最终收款方确认;东北高速董事会也曾表示,经与中国银行河松支行对账,公司账户中应有存款余额近3亿元竟然“不翼而飞”。
公司内控“形同虚设”?
让股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上亿元银行存款如何能够“不翼而飞”?上述“受害”公司,其内控制度难道“形同虚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6年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当涵盖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包括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报告、出纳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授权等。
一位资深商业银行对公账户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来说,银行的对公业务管理包括“定期对账”制度,而如果上市公司开通了网银和短信提醒业务,那么一旦有资金划转,上市公司可以立即查账发现或者收到即时通知。
“从上市公司内部风控的角度来说,应当开通网银和短信提醒业务,以保障公司的资金账户安全。”这位负责人表示。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介绍,在银行实际操作中,大额资金电子转取需多个步骤,必须得到多个环节责任人的确认,机构账户更不是随便就能转账。
然而,在今年1月的酒鬼酒“丢钱”风波中,最后案件谜底却显示,犯罪嫌疑人零存整取,竟然突破了上市公司和银行的多重风控措施。在短短3天内,就先后存入1000元、盗取1亿元存款。
专家认为,一些大型上市公司频频出现巨额“丢钱”事件,暴露出企业的内控环节难辞其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如此糟糕,这些问题只靠一纸公告有没有说清楚?”接受记者采访时,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表示很不理解。尽管记者多次联系泸州老窖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但截至发稿,公司方面仍没有就此事做出回应。
《证券法》未规定处罚措施
频频发生的“丢钱”事件最终均由股民“埋单”。专家认为,无论最终认定责任方是在上市公司还是商业银行,“丢钱”事件都是给企业的公司治理特别是风险控制敲响警钟,值得企业深刻反思。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兴峰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此巨额资金离奇丢失,公司风险控制为何没有警示,事发之后公司又该如何弥补损失,这些都应当给投资者一个说法。
离奇事件势必影响上市公司股价走势。截至10月15日收盘,上证综指上涨0.60%,食品饮料指数上涨0.38%,而泸州老窖下跌近2%。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认为,这些因为上市公司自身的缺陷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都应当有相应的追偿机制。
然而,此前东北高速、北大荒等一系列失款案件经公告披露后,往往不了了之,以计提坏账由股东“埋单”的形式草草告终。事件的后续进展、公司的处理办法等,投资者大都不得而知。
“尽管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有着详细的指引,但很多上市公司并没有严格去执行。”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张宗新表示,对离奇“丢钱”这类的上市公司,现行的《证券法》也没有规定明确的处罚措施,无法对上市公司形成有效的警示和约束。
有监管人士表示,对此还要健全以内控评级为核心的内控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监督作用。“对上市公司的失责行为,应当由多部门联合执法,以严格的法制警示和约束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张宗新说。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