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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担保评估费取消 上海尚无相关政策出台

2014年10月14日 16:05    来源: 新民晚报      陈杰

  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另外,连续缴费6个月的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也被认为是央行“房贷新政”后的第二记“救市”重拳。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称,上海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

  目前,上海纯公积金贷款费用收取标准主要是担保费、评估费以及对于贷款人的保险及公证费用。其中担保费是按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具体计算,如贷款公积金60万元,期限15年,担保费为4872元,评估费为300元。

  如果是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且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或者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且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的50%,则需由指定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这意味着购房人还需要再支付两笔费用:公证费和保险费。其中公证费200元左右。至于保险费,仍以上例来说,费用约为3150元。取消这些收费项目后,前述贷款可以省下8500多元的费用。 (记者 陈杰)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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