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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开始实施房贷新政

2014年10月11日 07:13    来源: 深圳商报     谢惠茜

  继工行、建行与招行率先执行首套房贷新政后,中国银行昨日宣布,各分行已于10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银监会通知要求执行首套房贷新政策。且首套房贷的贷款利率下限可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但具体由各分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至此,四大行中仅剩农业银行尚未实施房贷新政。

  在昨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给深圳商报记者发来的回复中称,“中国银行秉承‘担当社会责任,做最好的银行’经营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优化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提高审批效率,加大信贷投放,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切实做好‘促消费,惠民生’工作”。

  在回复中,中国银行明确表示,其各分行已于10月1日起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以及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各分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中国银行还将授权各分行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并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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