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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互联网企业开“上市通道” 传递两大积极信号

2014年10月11日 06:57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15条意见,明确提出将积极研究制定方案,推动在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笔者认为,这项政策的落地不仅将改变很多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的上市格局,而且新三板与创业板的直接对接将加速注册制的进程。

  笔者认为,这项政策如果实施将会对A股市场产生两大积极影响。

  首先,A股的大门对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开放后,之前这些企业被迫远走他乡去上市的格局将会发生改变。

  此前,互联网和科技型企业纷纷赴境外上市的现象,反映出A股市场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创业板作为定位于服务高科技、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板块,自2009年运行以来,吸引了部分互联网和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但由于其上市门槛过高,使得部分企业望尘莫及。

  目前,国内互联网行业传统的三大门户——新浪、搜狐、网易,现在的三巨头——阿里巴巴、腾讯、百度,未来的三小巨头——京东、小米、奇虎360目前都没有在国内上市,多数已在美上市或者计划在美上市。特别是刚刚创美国史上规模最大IPO的阿里巴巴更是触痛了国人的神经。

  为此,在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开始反思,如何让优质的互联网企业留在A股。今年5月16日,证监会宣布,创业板IPO办法将取消盈利持续增长的要求,不再局限于九大行业。新规降低了盈利门槛,取消了企业营收或净利润至少满足一个持续增长的硬性要求,删除了关于持续盈利能力的条款,扩大了对企业业绩波动的容忍性。

  笔者认为,创业板门槛的降低,为那些还没开始盈利的互联网和创新型企业提供了更大的上市空间,无疑将受到众多互联网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追捧。

  其次,允许新三板企业直接转板到创业板将进一步推进IPO注册制改革。

  2013年11月,IPO注册制改革的目标确立之时,证监会就明确提出,注册制改革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而新三板可以说正成为注册制改革的“试验田”。

  去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将新三板的试点推向全国范围。12月31日,新三板开始面向全国受理企业挂牌申请。在新三板这个市场上,证监会基本上豁免了所有的行政许可,而把审查的职能交给了市场本身。

  就如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总经理谢庚所言,“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我们现在一直坚持这么做,朝着这个方向摸索。现在证监会给我们比较多的创新空间。”。据谢庚介绍,新三板早已在其官网公示挂牌审查信息,包括申请挂牌公司名称、所属地区、所属行业、主办券商以及企业审查进度等。而比IPO审核更进一步的是,新三板业务支持平台挂牌审查系统试运行,率先实现了电子化报送与审查。

  可以看到,作为注册制“试验田”的新三板正在朝着改革的方向迈进,每一步都很坚定也很谨慎。当然,在A股市场推进注册制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市场各方合力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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