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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治理证券从业人员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内幕交易

2014年09月26日 07:11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对于证券从业人员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利用自身身份优势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证监会坚持从严、从快、从重治理,维护市场“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严打“硕鼠”

  谢风华、安雪梅夫妻内幕交易案是一个典型案例。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5月25日,谢风华任中信证券企业发展融资业务部执行总经理,作为厦门大洲收购、重组兴业房产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自己购买并告知其妻安雪梅购买ST兴业股票,获利13.7万元。2009年5月18日,在制作天宝矿业借壳万好万家的重组方案期间,作为该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自己购买并告知妻子安雪梅购买万好万家股票共计121.06万股。其中,谢风华通过其控制的账户买入93.06万股,累计成交金额667.2万元,获利585.39万元。安雪梅在明知有关信息系内幕信息的情况下,仍利用该内幕信息,通过其控制的账户买入28万股,累计成交金额204.71万元,获利168.5万元。

  2012年1月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谢风华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800万元;安雪梅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0万元;追缴谢风华、安雪梅违法所得共767万余元。

  另一个案例是秦宣案。2010年8月中旬,上市公司西南合成重组项目由东北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指派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秦宣(时任东北证券公司北京分公司深圳市场部副总经理)担任该项目的主办人、现场工作负责人。秦宣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履行相关职责等,知悉了解西南合成拟收购北医医药这一内幕信息,将该信息泄露给其朋友周某。秦宣还利用原同事“任某某”账户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西南合成股票9万多股,交易金额达140万元,获利23万元。

  证监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秦宣被依法逮捕。2012年5月,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判处秦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23万元。

  重罚上市公司董监高

  对于上市公司董监高利用特殊地位进行内幕交易,相关部门重典惩罚。一个典型案例是德赛电池总经理借重组从事内幕交易。

  从2010年下半年起,德赛电池开始与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接触,筹备德赛电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冯大明时任德赛电池总经理,是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主要负责人、内幕信息知情人。2011年11至12月,冯大明伙同女友谢晖合计买入德赛电池股票200余万股,买入金额4500余万元。2012年4至7月间陆续卖出股票,实际获利1800余万元。王文芳时任申银万国研究所企业客户部总经理,是德赛电池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将内幕信息泄露给大学同学徐双全。2012年2月6日至8日,徐双全利用其控制的账户买入“德赛电池”股票62余万股,买入金额1300余万元。2012年6月卖出股票,实际获利700余万元。

  2012年5月,证监会对冯大明等人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德赛电池”股票行为立案稽查。2012年7月,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3年5月和8月做出刑事判决。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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