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向保荐机构下发了《关于组织对新股发行承销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明确将对新股发行承销工作进行常态化检查。检查对象以抽签的方式随机产生,2014年6月1日后完成发行的首发项目纳入抽选范围,根据完成发行项目情况,分批确定参加抽选的项目名单。
据了解,证监会本轮组织对新股发行承销工作的检查,是为了落实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关于强化新股发行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的措施要求,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部署的。根据该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建立对承销商询价、定价、配售行为和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相关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文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