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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量化对冲混合: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4年09月18日 08:0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华宝兴业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宝兴业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宝兴业量化对冲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7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9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华宝兴业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兴业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宝兴业量化对冲混合A 华宝兴业量化对冲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53 000754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4】737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1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4年9月1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6,187

  份额级别 华宝兴业量化对冲混合A 华宝兴业量化对冲混合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39,510,545.77 67,425,971.00 606,936,516.7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90,512.66 11,040.52 101,553.1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39,510,545.77 67,425,971.00 606,936,516.77

  利息结转的份额 90,512.66 11,040.52 101,553.18

  合计 539,601,058.43 67,437,011.52 607,038,069.95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1,349,000.00 250,000.00 11,599,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10% 0.37% 1.9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2,071,778.88 282,326.27 2,354,105.1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38% 0.42% 0.3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4年9月17日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募集期间认购的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针对A、C类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1,599,000.00 1.91% 9,800,000.00 1.61%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1,295,269.71 0.21% 100,000.00 0.02% 3年

  基金经理等人员 498,558.95 0.08% 100,000.00 0.02% 3年

  基金管理人股东 0.00 0.00 0.00 0.00 -

  其他 560,276.49 0.09% 0.00 0.00 -

  合计 13,953,105.15 2.30% 10,000,000.00 1.65%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使用自有资金作为发起资金总计1,000万元认购了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持有期不少于3年

  2、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于2014年9月12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作为发起资金的认购费用为1,000元 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使用自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作为发起资金的认购费率为0.3% 本基金基金经理等人员使用自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作为发起资金的认购费率为0.6%。符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约定。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sfund.com)或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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