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创业板退市进入新常态

2014年09月18日 07:12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专家表示,应该健全做空机制,防止退市前主力资金恶意做空,尽可能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

  【新闻主菜】

  目前,创业板已有3家公司发布了暂停上市风险警示公告,这3家公司分别是宝德股份、万福生科以及天龙光电。相关规定显示,与主板、中小板不同的是,创业板公司如果连续亏损三年,将在未ST的情况下直接暂停上市。如果上述3家公司最终暂停上市将会是创业板首次出现暂停上市的案例。

  业内专家表示,在成熟市场,退市是司空见惯的事情,真正决定市场大势的是不断有好的企业涌现,并发展壮大。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出现暂停上市,对创业板未来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短期内可能会打破创业板指数高歌猛进的态势,出现指数回调;其二,退市进入常态化阶段,这其实是创业板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其三,有助于创业板市场进一步完善交易体系,更多创业板公司可能会纳入到指数统计和融资融券的范畴内,大型公司逐渐转入主板市场。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创业板市场的退市制度要比主板严格,目前创业板的风险比主板要大,因此需要有比主板更多的安全边际和更低的估值水平,但现在创业板估值水平远高于主板。不排除创业板会出现伟大的公司,但追高的投资人会遭遇到很多的风险,因此低风险能力投资者需要远离创业板。

  郭凡礼认为,创业板的退市其实非常正常,这是股票市场的主要特征。退市的意义和上市一样,只有退市机制健全后,创业板的生态才会趋于稳健、成熟。投资者应该明确的是高收益永远伴随着高风险,不能期望创业板只带来高收益,而没有高风险。并且还需要意识到创业板公司的可能在之后市场运行当中会经常出现。

  郭凡礼称,监管部门在创业板退市过程中应该健全做空机制,防止退市前主力资金恶意做空,尽可能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此外,可以启动大股东回购预案,鼓励创业板上市公司主动退市。而且退市后在三板市场的交易应当加强管理,提高透明度。创业板退市其实是资本市场的常态,但是,应该规范化、合理化退市。


(责任编辑: 马欣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