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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水泥企业被罚1.14亿 反垄断已开罚单约30亿

2014年09月10日 15:40    来源: 羊城晚报     马汉青

 

  近期,国家发改委打击垄断重拳不断。继对汽车零部件企业、保险业开出罚单后,昨日,国家发改委责成吉林省物价局对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水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行为,依法罚款共1.1439亿元。这也是我国水泥行业首次因垄断被罚。

  水泥企业接大罚单

  国家发改委指出,亚泰公司、北方公司和冀东公司通过频繁召开会议的方式,商定水泥的销售价格,并在经营中执行了会议决议约定的价格,达成并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控制了水泥销售价格,损害了下游产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国家发改委表示,考虑到我国水泥产能过剩的情况,上述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持续的时间不长,对市场竞争的损害限于一定的区域范围,据此,对不积极配合调查的亚泰公司、冀东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分别计6004万元和1338万元;对能够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的北方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计4097万元。近日,相关处罚程序已履行完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责成有关省(市)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已经查实的水泥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反垄断提速

  羊城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国家发改委打击垄断力度越来越大。我国反垄断法早在2008年就开始实施,但直到2011年11月才开出首张反垄断罚单。而进入2013年后,国家发改委在反垄断上动作不断,先后对液晶面板、奶粉、黄金、白酒、汽车、通信等行业巨头发起反垄断调查。近期,又接连对汽车零部件企业、保险业等开出罚单。此次对三家水泥企业开出大罚单,再次表明了国家发改委打击垄断的决心。至此,去年以来我国开出的反垄断罚单已约30亿元。有关专家表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必然要限制垄断,今后,我国的反垄断将成为一种常态。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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