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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银行并表监管指引修订征求稿

营销中不得共享集团内客户信息
2014年08月28日 07:11    来源: 广州日报     林晓丽 胡阳

  为进一步加强银行的并表管理,适应新形势下银行跨业跨境经营出现的新变化和新趋势,昨日,银监会就《商业银行并表管理及监管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部高级研究员许文兵指出,与现行指引更多重视会计方面的要求相比,修订征求稿更侧重管理上的规定,更注重内部协同效应。

  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新修订的《指引》强调商业银行承担并表管理首要职责,《指引》按风险管理实质性原则进一步厘清并表范围:即会计并表、资本并表和风险并表。增加银行集团内业务协同和全面风险管理相关要求,即从协同机制、战略协同、经营协同、资源协同等多个角度提出了规范。

  《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整个银行集团的内部交易进行并表管理,关注由此产生不当利益输送、风险延迟暴露、监管套利、风险传染和其他对银行集团稳健经营的负面影响。

  商业银行应当确保各附属机构决策和管理岗位的独立性,在商业银行与附属机构之间,附属机构与附属机构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或不当利益输送可能的岗位原则上不得兼任。

  未经客户书面授权不得在产品营销过程中在银行集团内部共享或向银行集团外部披露客户信息,防止客户信息的不当使用。

  银监会要求9月27日之前反馈意见,并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对《指引》进一步修改完善,适时发布。原《指引》是2008年颁布的。

  据了解,截至2013年末,我国共有18家商业银行投资设立了14家基金管理公司、15家金融租赁公司、4家信托公司、7家保险公司、6家投资银行和3家消费金融公司。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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