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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未来资管计划违约 金禾实业母公司投资现危局

2014年08月26日 09:02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3亿元资管计划违约、3家金融机构互相指责,百余投资者和1家上市公司股东深陷其中

  华宸未来资管计划违约调查

  8月15日下午4点,上海北外滩地标建筑中信广场的16楼,昔日安静的走廊突然人声鼎沸。在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玻璃门外,几块特殊定制的维权告示牌与周遭的精致氛围格格不入。

  因今年7月,“华宸未来-湖南信托志高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在到期付息日没能正常付息,导致30多名投资者从全国各地长途奔袭过来,聚集华宸未来基金门外,讨要说法。十几分钟后,华宸未来基金公司派人接待了他们。随后,根据此前的安排,华宸未来—志高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沟通会议也在该公司办公场所召开。

  《中国经济周刊》拿到的一份资料显示,2013年7月,华宸未来基金的子公司——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宸未来资产”)先后成立了两个资管计划:“华宸未来-湖南信托志高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华宸未来-志高集团二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共募集资金约3亿元。这两个资管计划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向淮南志高动漫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淮南志高”)的“淮南志高动漫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提供资金。

  2014年7月2日,华宸未来资产公告称,该资管计划的借款人淮南志高所建设的“淮南志高动漫文化产业园”项目因故停工,项目运作出现风险状况。这导致资管计划无法于今年7月按期支付共计3298.9万元利息。

  另据《中国经济周刊》调查,购买该资管计划的逾百位个人投资者出资多在100万~1000万元之间;除了个人投资者外,还有一家上市公司金禾实业(002597.SZ)的控股母公司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瑞化工”)也购买了这份资管计划,其高达1亿元的投资目前也处于高度风险中。

  一年前,这份专项资管计划还是投资人眼中的金矿,如今这一切都随着淮南志高的“因故停工”化为泡影。

  金禾实业母公司入局

  在8月15日沟通会现场,记者并未见到金瑞化工相关人士的身影。“我们已经和金禾实业有关的负责人、律师团取得了联系,共同商讨对策。”在这个资管产品中一掷300万元的杨先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金禾实业内部一位知情人士则对《中国经济周刊》证实了母公司的投资行为:“金瑞化工的确在这个资管产品里投了1个亿,去年6月它把合同书发给了我们,我还亲眼见到过。”

  华宸未来资产公告称,2013年7月,华宸未来资产通过募集资金,成立上述约3亿元的专项资管计划,先用于投资安徽国元信托所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而国元信托又将这个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定向投资于湖南信托发起设立的淮南志高动漫文化产业园项目贷款单一资金信托;最终由湖南信托向融资方淮南志高发放信托贷款。这意味着华宸未来资产所募集的资金通过国元信托和湖南信托两家信托公司间接投入了淮南志高所建设的“淮南志高动漫文化产业园”项目。

  按照金瑞化工与华宸未来资产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截至今年7月,金瑞化工本应收到第一期投资的利息1000多万元。上述金禾实业内部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这部分利息至今没有到账,已经影响母公司日常的资金安排,“我们也在和华宸未来资产交涉,但还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

  据记者了解,金瑞化工本身颇为低调,旗下上市公司金禾实业官网显示,金禾实业是全球最大的甲乙基麦芽酚和安赛蜜生产商,于2011年7月7日登陆中小板,成为安徽省上市的第一家氮肥企业。

  “这次投资行为主要是母公司操作的,所以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不会大,产品投资期限有2年,目前还看不出本金是否安全。”该内部人士如是说。

  

  资管不能变 “不管”

  律师建议:三家公司都可成被告

  华宸未来资产成立于2013年3月19日,注册资本只有2000万元,这引发了个人投资者对这约3亿元规模的产品到期后能否实现兑付的焦虑。而华宸未来资产、国元信托、湖南信托这3家资管公司的责任关系成为投资者寻求维权的焦点。

  和个人投资者一样,金瑞化工方面同样对这项资管计划牵涉如此众多的金融机构感到疑惑。“金瑞化工与华宸未来资产的合同是去年6月签的,当时合同里写的是由湖南信托贷款给淮南志高。”上述金禾实业内部人士坦言,他们也是到了今年2月才知道国元信托加入了这一资管计划,“华宸未来资产之前没作任何公告,个人投资者还是到了今年8月刚知道的。”

  据投资者反映,直到今年8月11日,在华宸未来资产就这一资管计划所发布的第三次临时公告里,才首次公开宣布国元信托参与到了这约3亿元的资管计划中。这让一直被产品名称上的“湖南信托”蒙在鼓里的投资者如梦初醒,也成为投资者质疑整个资管计划存在欺诈嫌疑的依据之一。

  据媒体公开报道,在这两个资管计划中,华宸未来资产、国元信托与湖南信托三方收取的管理费分别为1%、0.2%和1.6%,以3亿元规模计算,收入分别是300万元、60万元和480万元。

  8月18日,华宸未来资产公告称,在开始第一期资管计划资金募集后,由于湖南信托提出“不希望单一信托在法律关系上直接与资管计划对接”,经过双方商讨,在交易结构中引入国元信托,华宸未来资产与国元信托签订了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再由国元信托委托湖南信托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而由于“整个资管计划的最终投向并没有改变” ,华宸未来资产最终决定不发布公告。

  湖南信托于8月14日公告称,“在此交易结构中,国元信托、湖南信托都作为淮南志高单一指定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充当了信托计划的通道角色。”

  国元信托于8月15日在《证券时报》刊发公告称,“国元信托在本项目中,属于事务管理类通道角色,湖南信托单方理解其承担通道责任并无合同依据。根据湖南信托与借款人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作为贷款人,湖南信托应承担信托贷款的具体管理职责。”

  华宸未来资产总经理万云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虽然坚持“现阶段三方公司都不方便接受媒体采访”,但在记者追问下也明确表示:“华宸要表达的意思和国元信托公告里反映的情况差不多。”

  不过,透过扑朔迷离的通道之争,中银律师事务所资深证券律师付明德认为,三家机构都可以成为被告。

  “由于是华宸未来资产面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它与投资者形成了委托受托关系,但是湖南信托和国元信托都知道华宸未来资产提供的信托财产是来源于广大投资者,所以三家公司都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每家公司都有义务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投资者可以把三家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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