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总公司详谈融资进展
融资租赁公开招标公告近期发布
中国铁路总公司财务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公司正在具体落实和推进创新铁路融资方式。目前,除常规的银行间市场债券发行和银行贷款外,今年正在通过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发售柜台债券和尝试融资租赁等方式拓展融资规模和渠道,将于近期发布融资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这位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正在研究制定个人购买铁路债券的税收优惠政策,保监会也支持保险机构与铁路总公司开展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等。
铁路发展基金公司
设立准备工作正在推进
这位负责人介绍,国务院于4月30日批复铁路发展基金设立方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于6月25日发布《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铁路发展基金采用公司型基金方式设立(存续期15-20年),国务院授权中国铁路总公司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铁路发展基金发起人,通过设立优先股吸引社会投资人,中央财政性资金每年以一定规模投入铁路发展基金,其余资金向社会投资人募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年度统筹安排。铁路发展基金的70%以上用于国家批准的铁路项目资本金,其余资金投资铁路土地综合开发等经营性项目,提高整体投资收益。
这位负责人表示,公司已于2013年11月成立铁路发展基金公司筹备组,在国务院批复设立方案和三部委管理办法印发后,主动商请人社部、银监会、保监会希望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支持企业年金、银行、保险资金投资铁路发展基金。目前,筹备组正在推进“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前期准备工作。
开展租赁业务
作为企业融资形式补充
这位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来,铁路机车车辆装备购置年度规模在千亿元左右,公司对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进行研究,拟尝试以租赁标的物为铁路货车,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租赁公司,筹集部分资金。目前,公开招标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将于近期发布招标公告。
他表示,待个人投资者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后,将启动铁路柜台债券发售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2013年8月国发〔2013〕33号文件提出“创新铁路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的要求。201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明确商业银行柜台债券业务品种可在记账式国债基础上增加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商业银行可通过其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渠道向投资者分销债券,与投资者进行债券买卖,办理债券托管与结算,这为铁路债券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打开了渠道。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柜台债券发售准备工作,目前已与承办银行、发行服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设计了柜台债券方案。
他介绍,上半年铁路融资工作进展顺利。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国家有关部门及主要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下,铁路基本建设和装备购置所需资金全部到位,有力地保障了铁路建设快速推进。铁路发展基金、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融资租赁等融资工作正在推进和落实过程中。
国开、进出口、工、农、中、建等银行上半年向铁路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发放铁路基本建设和装备购置贷款近2000亿元。截至6月底,铁路建设债券发行750亿元,已完成全年发行量的一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发行40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