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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或提前启动

2014年08月21日 07:39    来源: 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周慧)近日颁布的新“国十条”明确提出,2015年内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昨日,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表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启动试点。昨日,在中国平安半年报业绩发布会上,其高管指出一直在积极参与到税延型养老保险项目当中,并表示“未来空间很大,非常期待试点的启动。”

  王祖继表示,通过延迟纳税的激励政策,可以鼓励社会公众积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养老金,不仅可以促进保障体系的建设,而且可以大大减轻财政负担。此外,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启动有利于丰富养老保障层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

  据介绍,新“国十条”当中明确提出要把商业保险建设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商业保险成为家庭和个人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提供者。这些政策要落实到位的话,抓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是很重要的措施,也是非常有效的措施。下一步将按照新“国十条”的明确要求,加快这方面工作,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前期工作。

  国泰君安证券分析认为,保险业“国十条”当中,巨灾保险首提“财政支持”,将成为第二个农业保险式“蓝海”。

  据王祖继介绍,巨灾保险制度的大体框架为,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包括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制度。目的就是要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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