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8月17日讯(记者 郭文鹃) “截至6月底,中国证监会已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解决了102项超期承诺履行事项以及207项不规范承诺事项,整改率约87%。”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日前表示。
近年来上市公司履行承诺过程中主要存在超期履行承诺和不规范承诺两大问题。2013年底,沪深两市2493家公司中1631家公司有未履行完毕的事项,占比近70%。
为了加大对上市公司承诺监管力度,今年2月以来,证监会掀起了一股承诺及履行监管专项治理的劲风。按照证监会之前公告,将在6月底之前完成清理。不过,目前相关工作还在推进当中。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建议,“投资者面对此类的不规范承诺应该保持冷静,同时建议监管层能够进一步明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减少模糊信息带来的市场不确定性。”
下一步,按照证监会此前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那些因自身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除非非关联股东同意承诺相关方提出的变更或豁免承诺义务的请求,一概按不履行承诺论处。凡不履行承诺的主体,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审慎审核甚至不予核准承诺相关方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