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 2014 年 8 月 12 日起,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采用 “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三
安光电(600703)”进行估值。待三安光电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
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
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
服务电话 400-821-0588 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