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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互联网企业A股上市需修法

2014年08月08日 08:42    来源: 金融投资报    

  据新华社电 在互联网企业纷纷赴美上市的冲击下,中国证监会近日明确: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在创业板建立单独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进一步支持自主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这是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意见的具体措施之一。

  此前,证监会曾多次透露将允许未盈利互联网企业A股上市,这次措施出台标志着该政策进入操作阶段,意味着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将在IPO审核中享受“特殊待遇”,但政策落地仍需迈过法律这道坎儿。

  由于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条件。这使得证监会的新政一时难以真正落地。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入A股市场仍待修法。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随着互联网应用内涵和外延的拓展,如何定义互联网企业并非易事,这将决定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特殊通道。

  中信建投董事长王常青说,赴美上市的中资互联网企业从1999年开始到目前也仅有64家,证监会放宽A股市场对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盈利要求,并不意味着相关上市公司的数量一定会出现井喷式增长。

  他预计,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从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的过程中,可能采取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转板时不融资,登陆A股市场后再采取私募债、非公开发行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另一种是转板时进行少量融资,转板的目的侧重于实现与A股市场之间的对接,为未来的持续融资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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