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002130)今日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被告)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寄达的于2014年7月28日出具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持有公司股份100股(为2014年7月2日买入)的叶翼强因沃尔核材与周和平对长园集团股权投资及配股事项起诉沃尔核材。
公告称,公司收到的民事起诉状主要内容如下:2014年5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两项决议:一是审议通过同意与控股股东周和平、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易华蓉、邹丽敏为一致行动人,共同参与对长园集团股权投资工作;二是关于拟开展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原告方叶翼强认为:根据中国证券协会颁布的《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被告与控股股东周和平为关联方,共同投资属于关联交易,周和平不得主持董事会,行使表决权,被告2014年5月26日董事会决议违法。
此外,2014年7月15日,被告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该议案规定被告通过配股的方式弥补流动资金。原告认为:由于2014年5月26日董事会通过的错误决议,被告将公司资金用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导致被告流动资金不足,实际上被告的配股不是用于弥补流动资金。被告配股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原告请求确认被告2014年5月26日董事会(被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违法,并依法撤销该次会议作出的决议;确认被告2014年7月15日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违法,并依法撤销该次会议作出的决议;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沃尔核材表示,对于本次诉讼事项,公司将积极组织应诉。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司预计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