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上周五(8月1日)开始,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发布时间提前了两个小时:由上午11时30分调整为上午9时30分。
从上周五Shibor调整报价时间首日情况看,9时30分后,隔夜、7天期回购加权利率逐渐向同期限Shibor利率靠拢,显示Shibor对货币市场短期利率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很多债券类产品的发行是以Shibor为基础利率。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研究主管、首席分析师邓海清博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管理层应该很早就已经确定了培育收益率曲线的结构,有意将Shibor培育成三大基础利率之一。不过,对于Shibor在金融市场所能够起到的引导作用,邓海清仍持较为保守的态度。
发布时间提前至9:30
上周四(7月31日),中国货币网公布了 《关于调整Shibor发布时间的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决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将Shibor发布时间由上午11时30分调整为上午9时30分。同时,简化Shibor报价期限品种,各报价行每个交易日仅对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八个品种进行报价,不再报送3周、2个月、4个月、5个月、7个月、8个月、10个月、11个月等八个选报品种。
《公告》明确表示,为进一步发挥Shibor对市场利率的引导作用,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为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公告》称,为保障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自律机制从6月3日起组织Shibor报价行开展了一个多月的Shibor提早报价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间,各报价行加强了对自身头寸情况、市场资金供求和利率走势的分析预判,完善了内部报价方法体系和流程,进一步健全了报价管理制度,并能在截止时间前正常提交报价。试运行的情况表明,Shibor提早报价能够更好地体现出Shibor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各报价行报价的独立性有所提升,对市场利率的引导作用也逐步增强。
据了解,Shibor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Shibor报价银行团现由18家商业银行组成。报价银行是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外汇市场做市商,在中国货币市场上人民币交易相对活跃、信息披露比较充分的银行。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Shibor的报价计算和信息发布。每个交易日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4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后,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bor。
对利率引导作用显露
从上周五(8月1日)Shibor调整报价时间首日的市场情况看,银行间市场隔夜、7天回购开盘利率为3.16%、3.87%;9时30分Shibor利率发布,隔夜Shibor利率为3.20%、1周Shibor利 率 为3.91%,较同期隔夜、7天回购加权利率高出3BP、4BP。9时30分后,隔夜回购加权利率逐渐向同期限shibor利率靠拢,至11时30分达到3.20%,与隔夜Shibor利率持平;7天回购加权利率于10时30分时上升1BP至3.88%,11时涨至3.89%,其后逐渐回落,11时30分回落至3.88%,比同期限Shibor低3BP。
显然,Shibor对货币市场短期利率的引导已经初步显现。对此,有分析指出,Shibor报价时间和品种调整,能够更好地发挥对资金利率的引导作用;第一时间发布的Shibor将反映报价行对流动性的看法,也会对全天的流动性具备一定的引导作用。
邓海清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管理层的角度来说,他们应该很早就已经确定了培育收益率曲线的结构:第一个就是以Shibor作为短期资金的利率锚;第二个是要用LPR(贷款基础利率)来作为针对实体经济的信贷基础利率;第三个就是把国债收益率曲线作为中长端资金的利率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Shibor本来就是央行要培育的三大基础利率之一。
事实上,早在2012年11月,央行在发布的《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就已经以“专栏”的形式确立了Shibor基准利率的地位。2013年12月9日,央行在发布的《同业存单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定价。
不过,对于Shibor在金融市场所能够起到的引导作用,一直以来都存在不同观点。邓海清便持较为保守的态度:“从目前来看,实际上Shibor的报价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失真的,因为毕竟它只是一个报价,并没有进行实质的交易,也就是说这个报价本身并没有市场性。所以,我觉得在以后有关Shibor的形成机制应该会有进一步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