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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被担保人同陷窘境 “12津天联”违约

海泰担保自顾不暇
2014年08月04日 06:57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于 南

  即将来临的8月6日,根据合约,天津海泰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泰担保)必须代替其被担保人——天联滨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天联复材),向“12津天联”债权人偿还5000万元本金及利息。

  但鉴于如今担保人及被担保人所处的境地,市场担忧,债权人的利益将面临损失。

  一方面,坊间传闻,天联复材员工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发工资,其执行董事王吉群处于“失联”状态;另一方面,已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顾不暇的海泰担保,似乎也无力履行担保义务。

  如今,唯一的希望或许来自于海泰担保的背景。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大股东是天津市管理的大型国有集团——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于此,人们寄希望于政府可以出手相救。

  不过,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某位业内人士认为,“政府托底有悖于市场‘风险自担’原则。同时,综合5000万元的债务规模及该公司债的投资门槛(投资者多为具有一定风险抵御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政府以此打破‘刚性兑付潜规则’,试水市场化方案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极大”。

  担保人、被担保人同处窘境

  事实上,由于未能履约,自天联复材与债权人约定的回售日2014年7月28日起,“12津天联”已正式违约。紧随其后,投资“12津天联”的“保险装置”也面临失效风险。

  按照合约,在即将到来的8月6日,海泰担保将代替天联复材向投资人偿还本金5000万及支付利息。不过,7月29日,海泰担保仅向投资人支付了5000万元公司债的半年利息(225万元)。

  不仅如此,坊间传闻,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海泰担保已通过非正式渠道向“12津天联”的债券持有人确认了不能履行担保义务。

  这或许源于海泰担保的自顾不暇。相关报道称,早在2013年一季度末,该公司担保余额已达75.92亿元,担保倍数高达13倍。而根据有关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证券日报》记者查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海泰担保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发布的执行文件发现(立案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该公司目前有5起被确认的义务全部未履行,约涉及金额逾3000万元。

  有天津市金融界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海泰担保在天津市一直以胆大而著称,由此,其曾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目前,由于债务缠身,其担保业务已处于停滞状态。”

  政府兜底可能性不大

  根据坊间传闻,天联复材及其母公司天联集团目前已完全丧失偿债能力,且“失联”的天联复材执行董事王吉群,同时兼任天联集团董事长。但即便如此,面对“12津天联”的实质违约及海泰担保自身的窘境,人们却并未彻底绝望。

  公开资料显示,海泰担保系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旗下一级控股公司。而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是天津市管理的大型国有集团,为滨海高新区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单位,对所属高新区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职能。集团总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注册资本为25.6153亿元,所属控股、参股企业100家以上,其中一级核心控股公司13家,拥有一家控股的上市公司(海泰发展)。

  正是由于海泰担保的国资背景,人们对“政府托底”抱有幻想。

  对此,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无论国企还是民企,海泰控股都可以为海泰担保托底,也可以选择不托底。但托底有悖于债券市场风险自担的原则,也就是说,海泰控股没有托底的义务”。

  “‘12津天联’属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也是我们所说的垃圾债、次级债,其特点是风险大、收益高(为期两年的‘12津天联’债券金额达5000万元,票面利率为9%)。那么,其投资门槛也相对较高,一般多为具有一定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投资者。”上述人士表示,“政府或海泰控股选择不为该担保托底,并不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同时,这也是打破‘刚性兑付潜规则’,试水市场化解决问题的一次机会”。

  以此判断,天联复材、海泰担保后续都可能面临破产或重组。如果重组,天联复材将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并由其承担“12津天联”债务偿还(海泰担保也将承担相应责任)。但还有一种可能,若天联复材破产,则相关债权人将依次获得由变卖天联复材资产所得的补偿。“只不过,作为次级债务持有人,‘12津天联’债权人获得补偿的顺序,将排在个人债权、银行债权之后。”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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