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近日陆续预披露了即将扎堆上市的新丽传媒、幸福蓝海、唐德影视、能量影视等诸多影视类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与此同时,老牌的海润影视也终于借壳申科股份曲线上市。由此,吴秀波、赵薇、范冰冰、孙俪、陈凯歌、邹静之、周立波等一众耀眼的大咖明星以及知名编剧、导演、制片人、主持人等,在上述拟上市公司中的竞相持股逐渐成为夺人眼球的一道靓丽风景。关于演艺明星集体创富的戏码和神话也再度华丽丽地粉墨登场,并有望在接下来的资本市场重写“2015福布斯中国名人榜”。
明星持股看上去“很美”
毋庸置疑,华谊兄弟是其中当仁不让的第一个吃螃蟹者,且一度独领风骚、卓然不群,并为长期波澜不兴的中国A股市场奉上了一个又一个屡试不爽的题材和故事。对于名副其实的轻资产企业,尤其因为影视剧的单一产品特性决定了其不可复制性,对产品营收及现金流波动较大的影视公司而言,自是功不可没。
华谊兄弟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其主营业务收入较2013年第一季度同期增长率为-61.58%,其中,电影及衍生收入同期增长率为-78.35%,电视剧及衍生收入同期增长率为-11.41%,二者均为不折不扣的负增长。与此同时,尽管大牌艺人相继出走,但是华谊兄弟旗下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却依旧是一枝独秀,比上年度同期录得3.09%的实际增长。再考虑到艺人经纪的毛利率更是远远高于电影及电视剧,其价值和意义毋庸赘言。
再以拟上市的唐德影视为例。该公司2013年度主营业务中,电视剧业务营业收入为2.3亿元,电影业务营业收入为8165万元。但据“2013福布斯中国名人榜”,其个人股东及签约演员中,仅范冰冰的个人年收入就已经高达1.22亿元(相关招股书并未披露唐德影视与范冰冰、赵薇、王学圻、张丰毅、巍子等相关演员股东的经纪合约中的佣金比例,因此无法确知上述经纪合约分别给予唐德影视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贡献),是其电视剧营业收入的二分之一强。
经纪合约、股权投资的双重捆绑,无疑让上市公司与演艺明星互惠、共赢。但是,这一“看上去很美”的共生效应,对于影视类上市公司而言,究竟是一剂催化剂,还是“饮鸩止渴”?对此,或许还是华谊兄弟最有感触:2005年,著名经纪人王京花出走华谊一度引发行业地震,而2011年葛优“外嫁”英皇更是让华谊兄弟股价在连续5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10%。
监管缺位或致关联交易
众所周知,众多好莱坞明星(演员、编剧、导演)大都从属于CAA(C reative ArtistsAgency,创新艺人经纪公司)、W M A(W illiamM orris Agency,威廉莫里斯经纪公司)、IC M(International C reative M anagem ent,Inc,国际创新管理公司)等五大独立于制片厂之外的经纪公司。邻邦韩国、日本也殊途同归。但是在中国,却被演绎成为另一番不得不说的“中国特色”。
或许,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利益驱动以及公关需要等诸多不言而喻的理由,华谊兄弟、华策影视、海润影视等国内绝大多数知名影视公司无一例外地都自立门户,拥有自家的经纪公司或部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彻底扼杀了独立经纪公司或个体演艺人才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不仅如此,当签约明星摇身一变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大咖明星与影视公司之间的关系更是难掩一丝丝的“暧昧”。
一方面,影视公司异口同声地将近年来演职员工片酬费用的水涨船高列为该行业首当其冲的经营风险之一;另一方面,制作公司与经纪公司“连体婴”似的合二为一,又使得原本备受期待的电视台、制作方、演员之间的三方博弈从根本上难以真正奏效,从而也让演员片酬的降价预期一再遥遥无期。
事实上,最初明星持股曾经一度作为影视片酬的补偿机制,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影视公司的资金压力和经营风险,一度作为一种“正能量”存在,但随着影视公司扎堆上市,而大咖明星又在其中竞相持股,明星股东甚至已经成为这些影视公司某些单一作品的“最大供应商”,而广大股民被动地成为影视剧居高不下的制作成本的最终买单者之后,沸沸扬扬的明星持股也面临全新考验。
作为演员经纪服务购买方的影视公司与作为供应方同时又是影视公司股东的大咖明星之间一旦演变成事实上的“关联交易”,如果缺乏客观、有效的透明度,乃至强有力的监管机制,究竟会是一种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左右互搏,还是影视公司与明星股东之间左手转右手的“利益输送”?这将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