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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出台在即 P2P注册资本拟定1000万

2014年07月31日 15:17    来源: 羊城晚报     佚名

  记者戴曼曼报道:互联网金融大热,让人们一直关注其背后的监管问题。有消息称,央行已经拟定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昨日,羊城晚报记者从一位业内人士获得证实,该消息人士称该份《指导意见》更偏重框架性,至于P2P、众筹等具体行业细则将由银监会和证监会具体制定。

  监管重点将在五个领域

  据消息人士透露,大概在7月中旬,央行召集了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了座谈,其中包括拍拍贷、天使汇、支付宝、财付通、众安在线等几家知名互联网金融企业。而从透露出来的消息来看,《指导意见》中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点也集中在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和互联网保险等五领域。不过,据该名消息人士透露,央行对于《指导意见》的保密要求极高,业内人士戏称“看后即焚”。因此详细的文件内容并未曝光,而知情人则称对于该份文件酝酿多时,“随时可以发布”。据悉,此次的《指导意见》仅为框架性,而包括P2P和众筹在内的监管细则,具体则由银监会和证监会确定。

  注册资本1000万元起跳

  知情人士还表示,目前可以确定关于P2P的监管要求会顺应央行“小额”和“便利”的思路,注册资金本金将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而对于投资者,也相对应有一个“合格投资者”的概念,但具体如何界定,目前仍然未知。据悉,对于P2P的监管还体现在“去担保化”和“投资者教育”方面,同时要求各家P2P做好风险提示,并且定期报备相关的数据。

  对于P2P的门槛,人人聚财CEO许建文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从注册资本金来看,这样的要求不算苛刻。而此次不管是央行还是银监的监管态度来看,都还算比较开放和包容,“对于细则仍然比较期待,希望行业人员拥有发展目标”。

  万贝贷执行董事李如胜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P2P要发展得好,不能搞准入制,走上传统的监管模式,而是要创新监管思维,“比如发挥企业自我监管,行业自律监管,然后引入互联网这种大数据和互联网直接接入,随时随地对P2P企业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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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副行长:商业银行做P2P会更好

  广发银行副行长王兵则在昨日举行的一个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银监会提出P2P要纳入银监会的监管,从这一点来说,互联网金融行业开始有了方向性的指导。他认为,商业银行应该助力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

  王兵表示,P2P作为普惠的创新产品和民间借贷的金融机构,有效填补了商业银行的金融功能。对于国内有同业已经推出P2P平台,他表示,商业银行完全有能力搭建网络投融资平台,“商业银行在P2P方面,可以做得更好更专业。”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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