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保监局昨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公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广场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长春市人民广场支公司”)因套取费用24万元,遭罚款5万元。
经查,人保财险长春市人民广场支公司存在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2013年11月,该公司在承保某单位的财产综合险、机器损坏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时将这部分业务挂靠在10名代理人名下,套取手续费共计244,028.75元。
吉林保监局决定给予人保财险长春市人民广场支公司罚款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安大光作为该支公司时任经理,应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