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时至今日,登记制度改革所引发的效果已经显现。
昨日(7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工商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于法昌介绍了2014年上半年市场主体发展、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总体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2014年上半年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6.7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8.41个百分点。同时,新注册外资企业在上半年扭转过去两年同比负增长的局面,实现同比6.31%的增幅。
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594万户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披露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593.95万户,比上年同期增加85.03万户,增长16.7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8.41个百分点;注册资本9.3万亿元,同比增加3.97万亿元,增长74.51%。
整个上半年全国新增注册市场主体呈现两位数的高速增幅,如果单看实施改革之后的3至6月份,此项数据更加惊人。3至6月份,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440.06万户,同比增长20.48%,注册资本7.22万亿元,同比增长54.37%。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126.93万户,同比增长66.85%,注册资本6.54万亿元,同比增长56.90%。
于法昌表示,通过分析上半年市场主体数据,可以看出注册登记改革之后,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分析数据显示,目前第一产业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加强,第三产业保持持续增长势头。不仅如此,区域经济发展表现也更趋于协调,3至6月,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在东、中、西部地区同比增速分别为62.67%、76.49%及70.18%,中、西部地区增长较快。
新登记外企3年来首次正增长
在此次国家工商总局所公布的数据中,有一项格外引人注目,那就是外资注册公司数量。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新登记注册外资企业1.77万户,同比增长6.31%,外资新增投资总额1301.3亿美元,注册资本827.15亿美元,外方认缴685.24亿美元,同比分 别 增 长 23.80%、35.26%和33.87%。此次新登记注册外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6.31%,为连续两年负增长后首次实现正增长。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全国新登记注册外资企业平均规模提升明显,利用外资质量不断提高。
随着注册登记改革的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门槛已经大幅度降低。
日前,国家商务部已发出《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在商务部的相关文件中,已经明确要求取消外商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而实际上,在公司法修改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就修改了有关公司注册登记的八个规章,使得公司注册登记改革,无论是国内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同等对待,同等实施。
这意味着,“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等规定同样适用于外资企业,所以新登记注册外资企业数量一举扭转过去两年的负增长趋势。
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整个效果非常明显,改革的红利大大得以释放,每月新增的企业数量显著,和改革之前形成了强烈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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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拟扩大服务业开放 7城市试点外商独资医院
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近日称,商务部正研究考虑在北京、上海等7个城市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医院。
王受文是在日内瓦参加世界贸易组织(WTO)第五次对中国贸易政策审议会议时透露上述信息的。
在这次审议中,WTO成员表达了对中国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问题的关注。王受文说,商务部正在和相关部委进行研究和考虑,就我国服务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具体领域,制定具体的措施和时间表。
进一步开放服务业
7月3日,WTO对中国的第五次贸易政策审议在日内瓦结束。
审议焦点集中于中国经贸政策的透明度、政策执行的一致性、上海自贸区的建议、知识产权保护和海关通关程序及动植物检验检疫等方面。
在这次审议中,中国共收到世贸组织成员提出的1700多个问题。
一些成员希望中国政府尽快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宣布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继续开放货物和服务贸易市场,为世界经贸发展作出更重要的贡献。
部分成员对贸易政策透明度
(包括对贸易有关的政策措施的统一及时对外发布、翻译和公众参与评议)、政府产业政策、国有企业待遇、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知识产权保护和扩大服务业开放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关注。
王受文说,中国政府将深化依法行政,透明、公开、统一实施各项贸易政策,一如既往欢迎各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兴业,依法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同时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
王受文在日内瓦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在北京、上海等7个城市开展外商独资医院的试点。
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就放行外商独资医院的明确表态,这将打破上海自贸区的范围限制。
2013年9月30日,上海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发布时,国务院允许外商在上海自贸区内独资设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门诊部所。
但上海自贸区只有28平方公里,彼时政策解读者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放开的信号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而此次商务部在贸易政策审议时表态将采取试点形式放开外商独资医院,意味着试水多年的外资医院将真正破题。
现有僵局待打破
事实上,外商独资驻华办医并不是新鲜事。在新医改推行之后,甚至更早追溯至中国加入WTO时,包括黑龙江等省份,就已经在探索外商独资办医。
但截至目前,与公立医院、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以及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相比,外商独资医院在中国医疗市场上的地位依旧显得“渺小”。
“政府限制外资进入,主要是为了保护民族产业,外资医疗水平较高,一旦不受限制落地,将会威胁到我国医疗服务业的发展,尽管新医改之后医疗服务业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与外资医院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此外,有医院管理领域专家认为,从融资的角度看,中国的银行信用等级贷款机制不健全,又无明文规定要求政府为外资医院的投资提供担保,导致外资医院后续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从而采取非正式的融资手段或过于倚重抵押贷款的形式实现滚动发展,这些操作具有相当风险。
再来看与外资投资紧密相关的税务问题。截至目前,中国尚无医疗机构税费的专项规定。由于外资医院只能注册成为营利性医院,无法享受国家财政补贴,亦很难享受到实质性的税赋减免,而且,在免税期限届满后,税务部门则比照服务性企业,向外资医院征收税费。
此外,单纯就医疗卫生系统而言,外资医院不仅要受区、市、省卫生局(厅)乃至卫生部的直接指示,还要接受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如疾控中心和药监局等。因此,旧的卫生管理体制也给外资运作带来了诸多限制和不便。
郭凡礼表示,如果未来能从这一点上予以政策层面的突破与厘清,将给外资办医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