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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卖“投连险”须有本科学历

2014年07月04日 07:32    来源: 京华时报     牛颖惠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保监局了解到,为了整顿人身险行业销售误导问题,北京市保监局试点改善寿险营销员素质,提高入门门槛,8月1日起,北京地区投连险、变额年金险种等销售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等3个条件。

  据北京市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人身险方面群众反映最多的问题集中在销售误导方面,混业销售(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越来越多,但保险产品与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性质并不相同,保险产品的设置本没有问题,但代理人对于风险的提示不充分,以至于将不合适的产品销售给了不合适的人。

  上述负责人表示:“由于投连险、变额年金险等涉及的风险点和金融知识,相对于传统人身产品更多、更丰富,销售产品的人员需有相应的学识,才能负责任地向潜在的投保人提示风险点。”

  为了整顿人身险销售误导,保监局将试点对人身险销售人员进行从业分级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高级要达到个人理财师的水平。与此同时,建立保险代理人征信体系,一旦发现有销售误导行为,将有可能采取吊销代理人销售职业资格证等处罚措施。

  据了解,8月1日起,北京保监局出台的《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北京地区投连险、变额年金险种等销售人员将有门槛,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从业。与此同时,还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定期评定已有投连账户和变额年金账户的风险等级。

  保监局还规定,为避免误导、夸大宣传,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对销售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进行管理。保险销售员自建网站或网页,或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络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网上刊物、网络广告等方式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的,公司应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其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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