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记者 魏京婷) 6月27日晚间,海润光伏公告表示,股票除权参考价误差补偿金已于6月27日通过相关证券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受偿投资者发放完毕,受偿投资者可通过账户所在证券公司查收补偿金。
海润光伏称,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补偿金由交易所和海润光伏各自承担50%。为保证受偿投资者在两周内获得补偿款项,交易所已代公司先行垫付了补偿金。根据公司2014年6月15日披露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鉴于公司已投《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目前公司正与保险公司积极协商中,将尽快落实保险理赔资金。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6月5日,海润光伏发布公告,拟以资本公积基金每10股定向转增1.6股,股权登记日和除权日分别为6月11日和6月12日。
然而,就在除权日当天,海润光伏原本应为7.95元的除权参考价莫名地变为了7.16元。错误交易持续了整个上午交易时段,直至13时公司股票停牌。当天海润光伏股票成交4309万元,跌幅则反常地高达11.45%。
13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称,海润光伏申请公司股票于6月16日开市时复牌并以7.95元作为当日计算价格涨跌幅度的基准,6月12日收盘价格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