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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营业部回应“ATM取同号假币”报道

2014年06月25日 19:0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6月25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25日就2014年6月15日北京某媒体刊登了《ATM机取出了同号假币?——银行称假币并非来自ATM机记者调查发现“ATM取假币纠纷”取证难》一文做出回应称,人行营业管理部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文章作者并未对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仅通过电话及拨打商业银行客服热线后得出相关结论,易对公众造成误导作用。

  经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核实,文中所提“一家银行”为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我营业管理部调查组于6月17日到该行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得知,文中提到的客户张某,于2014年5月30日22:09分在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通州梨园支行ATM机取款2000元,于6月9日11:15通过工行95588客服反映其持有2张同号假币(冠字号码NH37480641)。对此,调查组来到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通州支行,在核实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自助机具用钞清分加钞流程无误后,用冠字号码为“NH37480644”(近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搜集到报道中所提“NH37480641”假人民币,经鉴定,该冠字号码假人民币与测试假人民币同属机制假币,造假手段基本相同,老百姓通过基本的假币识别方法均能识别)的假人民币对为事发ATM机加钞的清分机进行了现场测试,测试结果该清分机能够正确识别测试的假人民币。其后,调查组复核了该行现金中心记录的人民币冠字号码信息,未发现报道中“NH37480641”人民币冠字号码信息。

  文中提到的另一客户徐先生,经核实姓名许某。经调查组查阅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望京支行《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登记簿》,未发现该客户查询的相关记录,调阅银行6月2日——6月7日期间监控录像,也未见该时间段该客户到网点反映取出假币的情况。

  人行营业管理部表示,自2013年起已经组织北京市60余家中外资商业银行开展了冠字号码可查询工作以解决假币纠纷,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人民银行要求,2013年底,全市自助取款机已全部实现冠字号码可查询,今年年底前,全市存取款一体机将全部实现冠字号码可查询。

  冠字号码相当于人民币的“身份证”,每张人民币的冠字号码具有唯一性。取款机记录冠字号码是指银行在清分加钞环节,使用具有冠字号码记录功能的人民币纸币清分机集中清分备钞并记录钞票冠字号码。已记录冠字号码的钞票由清分人员在监控下装箱,并加装一次性锁扣。在加钞环节,加钞人员双人在监控下更换钞箱,中间不接触现金。每日营业终了,银行将记录的冠字号码上传至冠字号码查询系统,并于次日对前一工作日记录的冠字号码信息完整性进行核对。因此,通过查询银行记录的冠字号码信息能够帮助客户在假币纠纷中提供有力证据。

  那么,当客户怀疑从银行自助机具取出假币时应该怎么做呢?首先,应当在办理取款业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可疑币实物或《假币收缴凭证》、办理取款业务的证明资料(银行卡、存折、取款凭证等),到当事银行网点填写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申请查询。银行经鉴定可疑币为假币并受理查询业务后,将对查询的假币实物予以封存,并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进行冠字号码查询,将结果填制《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通知书》交客户。根据查询结果判定为银行付出假币,有假币实物的,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收缴,并对客户进行全额赔付。假币已被收缴的,银行将收回《假币收缴凭证》并对客户进行全额赔付。判定不是银行付出假币的,银行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假币实物进行收缴。

  查询业务结束后,客户如果仍然对查询结果有异议,还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查询受理银行的上级行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再查询。北京地区客户可向我营业管理部提出申请,我营业管理部将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当事银行开展调查与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告知客户。

  同时,提醒市民在日常现金交易中也可留心自己人民币的冠字号码,谨防调包等骗局。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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