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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P2P跑路事件 小伙伴都惊呆了

2014年06月25日 07:15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左永刚

  “网金宝跑路事件惊着我了。”在一家互联网金融企业官网群里有这样的留言。6月份,不少投资北京地区互联网金融企业所出示项目的投资者神经异常敏感,以往“北京等一线城市互联网金融企业不会跑路”的信念突然被打破了。

  “此前,互联网金融企业跑路事件频发的重灾区在一些二、三线城市。”一位北京地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创业者也曾坚定地认为北京等一线城市不会发生跑路事件。然而,现实却给了守规矩的从业者们当头一棒。

  “经历这次事情或许是一件好事,让投资者更加理性。”上述创业者又理性地说。

  “该跑的还是会跑的!”6月24日,互联网金融企业、债权交易网创始人王鹏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寄希望监管制度尽快推出落地,这样优秀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自然会被区分出来。”

  网金宝跑路事件或倒逼监管政策加快推出。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昨日表示:“依照国外P2P的发展经验,要将无准入门槛、无运行规则、无外部监管变为有准入门槛、有基本运行规则或者叫负面清单、有外部监管,如此才能有利于P2P行业发展。”

  实际上,自去年频繁出现跑路事件以后,倒逼监管政策落地的形势就已经显现。今年以来,银监会曾召集国内知名P2P平台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行业准入、监管制度等问题征询意见。5月25日,包括银监会、央行在内的监管机构再次召集P2P机构,进行行业情况摸底。一时间引发了发放牌照与采用备案制两种监管理念的争议。

  时至6月19日,在人民网金融创新论坛上,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表示,“一行三会”正在积极准备制定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今后都要进行相应的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线上、线下业务要保持一致,互联网金融企业要有明确的业务界限和边界,不是说互联网金融就什么都可以做。”

  “对真正的创新活动设置一个尝试空间,允许一定范围内的试点。对现有金融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法规已明显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应加强探索研究,形成客观的评价标准,不应对新事物、新业务简单叫停。” 王岩岫强调。

  王岩岫还表示,互联网金融不能混业。要有严格的分解。“做什么的企业就是做什么的企业,牵涉到法律主体的问题,做销售就是销售,做融资就是融资,不能混业。”

  杜晓山介绍,美国P2P平台是2006年开始的。美国2008年的时,出现了逆向选择或者叫道德诈骗,造成了违约现象很严重,美国政府比较果断的采取了证监会监管整顿的办法,但是它的好处是监管严了,控制住蔓延的局面,但弱点是束缚了一定的手脚,发展相对比较慢。

  “依照国外的经验,P2P网站不能光靠自律,需要他律,要有标准、有外部监管,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 杜晓山建议。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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