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6月18日发布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显示,三家金融企业存在着违规发放贷款、公款私存、风险控制薄弱等共性问题。
审计发现,三家金融企业的一些所属分支机构违规发放贷款等违规经营问题仍较突出,主要是向手续不全或资本金不足的项目发放贷款,违反规定程序向企业发放贷款,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开立信用证业务等。
2004年以来,中国银行北京、辽宁、河北、江苏、浙江和广东6家分行违规发放贷款共计64.29亿元。其中,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发放贷款23.11亿元,违反程序发放贷款39.87亿元,违反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等1.31亿元。
审计发现,三家金融企业部分分支机构和所属子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实、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主要表现为虚列支出、公款私存、多计支出、少计收入、违规列支职工福利性支出及使用虚假发票报销费用等。
2012年,农发行总行在会议费、电子设备运转费中列支旅游、招待等支出207.37万元;2012年至2013年,总行超标准开支会议费115.77万元。
审计发现,三家金融企业部分业务经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部分境外投资尽职调查或后续管理不到位。
2008年至2013年,中投公司的境外投资中,6个损失项目、4个浮亏项目和2个面临损失风险项目存在管理人员失职、尽职调查不深入和投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