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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

2014年06月10日 07:47    来源: 经济日报    

  上海金融办主任郑杨:

  加快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

  新华社上海6月9日电 (记者王淑娟)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日前表示,今年上海金融领域的各类投诉数量同比有上升态势,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建议下一步要加快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项目。

  郑杨是在“清华五道口金融家大讲堂·论道陆家嘴”论坛上发表以上观点的。他指出,据不完全统计,新型的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不断出现,居投诉前八类的案件分别是:储户存款被冒领、开立存款户必须同时办折办卡、发售理财产品时忽视风险的提示、擅自转让客户信息、对冒领的存款拒不退还、错录个人信用记录、霸王条款、对格式条款不解释。

  “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原因是多层次的,不仅有监管不足、不到位问题,也和金融业自身特性有关。不可否认,金融消费者自身认知不够也是一个方面的问题。”郑杨说。

  首先,从法律框架层面看,我国目前还缺乏健全的法律框架和工作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当中,对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金融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规定内容还比较少,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规当中也没有完全建立起一个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体系。

  其次,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信息不充分披露、信息不对称,也是产生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近年来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产品的综合性、复杂性、技术性大大增强,加剧了信息的不对称,使金融机构能相较于金融消费者处于信息绝对强势的一方。

  最后,从消费者的角度看,金融消费者的群体还在培育和发展过程中,自身的保护意识、问题投诉意识、风险防范意识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郑杨认为,要加快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项目。“上海市应该汇聚各方面的力量,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地方立法进行研究和探索。具体可针对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不清晰、消费者权益纠纷解决机制在金融领域不足等问题,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和模式,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调研。”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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