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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

2014年06月06日 07:46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由政府出资修建,再交由社会专业团队运营,养老机构的这种运营模式就是“公建民营”。浙江省民政系统决定推行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工作,并面向海内外进行集中招投标。

  浙江省民政厅4日公布的《关于实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公开招投标的公告》称,全省范围内首批13家公办养老机构将通过招投标,实现民营。涉及床位5601张。

  据了解,此次相关招投标工作的启动,意味着浙江开始全面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种体现。今后,政府部门更多地转向服务监管。


(责任编辑: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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