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A股首秀维持震荡,大盘在多重利好消息的刺激下冲高回落,这似乎预示着未来一个月的股市表现。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认为,2014年下半年行情已正式开始,监管层护盘信号频现,将对冲股市风险,后市银行、传媒等板块机会值得投资者关注。
盘面
传媒板块6月首秀惊艳
6月伊始,央行定向降准力度有望再次加大,在3000亿巨资即将释放的利好影响下,两市股指开盘便来了一波冲高的态势。3日,沪指早盘受银行、石化等权重板块走高推动,一度快速上涨并保持红盘震荡格局,进入午盘中段沪指震荡回落,接近收盘时跌绿。深成指早盘跌绿后一直未能翻红。
截至收盘,沪指报2038.31点,下跌0.04%,成交593.0亿元;深成指报7321.52点,下跌0.59%,成交813.2亿元。
板块方面,传媒股走势整体活跃,领涨各大行业板块。个股方面,全通教育强势涨停,北巴传媒、华谊兄弟、省广股份、华数传媒等涨幅居前。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成长性来看,传媒行业目前仍然处于快速增长阶段,收入增速和利润增速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就细分子行业的情况来看,互联网行业是营业总收入增长最快的子行业,电影动画和整合营销行业是净利润增长最快的行业。
“整体来看,传媒行业2014年行业整体利润增速仍能维持20%-30%的水平。一季度以来,传媒行业整体估值水平下调较多,系统性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释放,但整体来说仍处于高估阶段。”上述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3日沪指一度走强也是对近期诸多积极信号的回应,一方面,5月份中国PMI为50.8%,比上月上升0.4个百分点,已连续3个月回升,预示我国制造业继续稳中向好;另一方面,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对三农、小微企业等符合结构调整需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实体经济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准备金率。
“上周两大利好政策,释放出中国经济走稳的信号,而市场出现结构性机会,部分题材股表现抢眼,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再加上新国九条等市场制度的改革影响正面,有利于6月A股市场的企稳。”上述人士称,不过,从股市总体来看,市场仍缺乏上行条件和基础,缺乏动能支持是关键因素之一;同时,A股市场6月份将面临着IPO重启、楼市低迷以及流动紧张预期等利空因素。
同花顺财经分析认为,当前沪指仍然处在长达5年的熊市格局之中,虽然沪指多次在2000点产生反弹,看似靠不可破的政策底并不是铁板一块。由于沪指从4月29日开始震荡反弹,已经延续了1个月多,5月28日已经反弹见顶,后期沪指或继续下跌寻底,建议投资者在6月中多一分谨慎。
分析
股市结构性分化将延续
尽管6月A股前行之路依旧坎坷,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在宏观经济逐步向好、监管层利好政策频出的背景下,开启下半年投资行情并非难事。
“政府前期针对我国经济面临的下行风险所采用的‘微刺激’和‘稳增长’政策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分析机构人士指出,随着央行“定向降准”措施力度的加大以及进一步的经济刺激政策的出台,我国经济很可能会在三季度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对经济增长信心的增强有利于消除股市中的恐慌情绪,A股有望迎来进一步的修复式上涨。
具体来看,继证监会主席肖钢此前表态,年内“计划发行上市新股100家左右,并按月均衡发行上市”后,5月29日晚,证监会公布了4家企业预披露和预披露更新信息,再次明确每周4家企业上会的IPO发审会节奏,极大缓解了市场的恐慌及顾虑情绪。
与此同时,5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和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会议明确,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对发放“三农”、小微企业等符合结构调整需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实体经济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准备金率。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称,央行启动二次“定向降准”,加上4月县域机构“定向降准”释放的资金,有望释放近3000亿资金,范围及力度均加大,这意味着中央保增长力度或在加强,同时也可有效缓解市场对流动性的担忧。
“在监管层不断释放护盘维稳信号以及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的作用下,IPO利空的冲击受到一定程度的对冲,股指将大概率维持上下两难的震荡格局,行情的结构性分化特征也将延续。”上述人士表示。
在行业配置方面,东莞证券认为,投资者可综合估值、政策、行业前景等因素,在大类资产配置上,重点关注低估值的大盘蓝筹板块,如银行、券商、保险、汽车等,以及关注抗周期性较强、有业绩支撑的大消费类板块,如旅游、家用轻工、食品饮料、医药等,并关注景气度相对较高或者政策有所支持的相关板块,如计算机、传媒、通信、电子、环保等。
就主题投资而言,计算机板块受益国产化有望迎来发展良机。近年来我国政府在信息安全方面日趋重视,而信息产业的国产替代无疑将给计算机行业带来系统性的机会。从细分板块来看,投资者可关注设备国产化和软件国产化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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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单边征收印花税
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陈若然)财政部官方网站6月3日发布《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自6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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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意见表示,未来在优先股业务的企业拓展方面,建议主要关注上证50指数成份股公司,而且应该充分关注可发生并购需求和普通股回收需求的任何其他上市公司,同时重点关注易于产生并购而且国家鼓励并购整合的行业和领域。
此外,同日公布的还有新三板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表示,自今年6月1日起,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记者 郭家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