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改委发布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办法进行了大幅修改,从以往的普遍核准制改为了有限核准与普遍备案相结合,外商在华投资基本获得国民待遇。
新的《办法》规定,除了政府规定的一定范围内的项目实行核准外,其余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所有需要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均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此外,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条件也进行了大量简化。发改委表示,此举主要是注重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赋予企业投资自主权。
(责任编辑: 马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