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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H股IPO议案遭取消 股东意见不同需沟通

2014年05月23日 06:4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3日讯(记者华青剑)5月20日,北京银行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根据最新发布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由于北京银行部分股东对发行H股相关议案持有不同意见,由现场参会股东表决,一致同意推迟审议H股相关议案,取消本次会议表决。

  此外,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取消发行H股并在香港上市相关议案审议表决不符合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程序的规定。

  H股IPO相关议案被取消审议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5月14日,北京银行在上交所官网发布北京银行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材料中涉及H股相关议案有十一个,包括:《关于北京银行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关于北京银行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银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北京银行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A+H股)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

  在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经现场参会股东表决,一致同意推迟审议H股相关议案,取消本次会议表决。然而,北京银行发布的公告显示,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取消发行H股并在香港上市相关议案审议表决不符合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程序的规定。

  据东方早报报道,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取消应当由召集人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不对关于H股发行及在香港上市的相关议案表决的程序,不符合关于股东大会议案取消程序的规定。不过,该次股东大会对其他13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北京银行董事会秘书杨树剑解释,5月14日发布股东大会议程后,有关H股IPO的议案,在主要股东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董事会认为还需就议案深入沟通,因此决定此次年度股东大会推迟审议,待不久之后另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再行审议。

  H股上市计划启动不久 补充资本迫切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4月28日北京银行发布了2013年年报和2014年一季报,在当日下午举行的发布会上,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表示,H股会根据情况融资200亿~300亿元。北京银行董事会秘书杨书剑表示,经公司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北京银行争取今年登陆H股,主要是考虑资本充足率的问题,按照新的资本协议计算,北京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近10.94%,10.5%是一个红线,所以补充资本非常迫切。目前内地资本市场不是特别好,现在上市比较困难,选择H股上市也面临非常在大的考验。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北京银行在年报中表示,2014 年,预计净利润达到145 亿元以上,预期增速10%左右;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3%以上;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5%。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下,拨备覆盖率符合监管要求。

  在可能面临的风险方面,北京银行认为,监管加强,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互联网金融冲击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商业银行经营压力加大,一方面面临盈利增速放缓与经营转型的压力,另一方面资产质量下行和不良贷款上升的压力。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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