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发帖“人肉”一肇事司机,一保险公司员工将该司机信息公布。最近,海淀法院判决该保险公司员工胡某连续7日向该司机微博道歉。
据指控,2011年10月,郭女士开车与杨某的车发生碰撞。之后,杨某驾车连续3次撞击郭女士的车。事故发生后,一网友发帖称:“我女友驾车被撞,肇事司机驾车冲撞3次并逃逸……车号××××××,求人肉!”
两天后,胡某微博回帖公布了该车车主杨某的姓名、身份证号及车辆等具体信息,并称“那人就是个土财主”。
有网友询问怎么这么强,胡某回复:“利用职务之便。”
之后,杨某诉请法院判令胡某及其保险公司和微博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
海淀法院审理查明,胡某为一保险公司职员,杨某的车在该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海淀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微博公司无过错,胡某虽利用职务之便公布信息,但发布信息与职务无关,不是职务行为,且杨某违法在先,故判决胡某连续7日向杨某微博道歉。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