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5日讯 普益财富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到期的个人银行理财产品共计45420款,其中有35074款产品公布了到期收益率,所有公布了到期收益率产品的平均到期收益率为4.56%。从发行主体类型来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到期产品数量最多,达到14909款;国有银行的公布了到期收益率的产品数量最多,为11325款;公布了到期收益率的产品中,外资银行的平均到期收益率最高,为4.93%,主要原因在于外资银行的到期产品中包含大量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这些产品的收益定价与所投资的金融衍生工具相关,从而可能获得的风险溢价就较高。
图表 1:2013年各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数量及平均到期收益率
银行类型 | 到期产品数量 | 公布到期收益率的产品数量 | 平均到期收益率 |
城市商业银行 | 12127 | 10084 | 4.69% |
股份制商业银行 | 14909 | 11198 | 4.72% |
国有银行 | 14465 | 11325 | 4.26% |
农村商业银行 | 2623 | 1964 | 4.59% |
农村信用社 | 40 | 13 | 4.49% |
外资银行 | 1256 | 490 | 4.93% |
总计 | 45420 | 35074 | 4.56% |
从到期理财产品的收益实现情况来看,2013年所有公布了到期收益率产品中,有142款产品没有实现预期最高收益率,即产品收益实现率为99.60%。如此高的收益实现率与理财产品的投资资产类型有很大关系。从历来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来看,产品的投资资产普遍为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各种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例如2013年发行理财产品中有95.99%比例的产品是投资于上述资产或其资产组合的,这些产品由于其投资资产具备固定收益类属性,因此我们可称之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而剩余4.01%比例的产品均为结构性产品或证券投资类产品,我们姑且称之为非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此种类型划分可以大致区分不同风险特性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几乎到期均能实现预期收益率,故此类产品风险较低,而非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存在到期无法实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情况,故此类产品风险高于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按市场份额来看,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是我国银行理财市场的绝对主力军,从而可以认为我国银行理财产品普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2013年未实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产品均为结构性理财产品,由此可以推断到期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均实现了预期收益率。因此,各家商业银行所发行产品的风险类型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品到期收益实现情况,即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占比越大的银行则产品收益实现率越高。产品均为固定收益类的商业银行的产品收益实现率达到100%。例如,浦发银行2013年共有2393款理财产品,这些产品均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到期的实际收益率均大于或等于预期收益率,即所有产品100%实现了预期收益率,并且实现预期收益率的产品数量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区域性商业银行中最多;北京银行作为区域性商业银行的代表,其669款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实现率也为100%。
而发行了结构性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商业银行的产品收益实现率则可能无法达到100%,例如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2013年到期产品收益实现率均在95%-100%之间。所谓结构性理财产品,是指在产品设计中嵌入了金融衍生工具,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金融衍生工具最终投向的标的表现挂钩的一类理财产品,是将固定收益证券的特征与金融衍生工具特征融为一体的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收益率与挂钩标的表现息息相关,其收益结构展现了挂钩标的实际表现所对应的投资者能够获得的实际收益,这种对应关系的情形通常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从而造成了产品可能实现的到期收益率有高有低。例如,招商银行的“焦点联动系列之股票指数表现联动(沪深300期间向上触碰型)(104230)”的挂钩标的为沪深300指数,产品设定挂钩指数期初价格的108%为障碍价格。若挂钩指数在产品运行期内曾上涨至障碍价格,则产品到期收益率为7.50%;若挂钩指数未曾达到障碍价格,则产品到期收益率为0.40%。该款产品目前已经到期,从其运作情况来看,挂钩指数期初价格为2433,则障碍价格为2628,而投资期内挂钩指数未曾突破障碍价格,因此产品到期无法获得预期最高收益率。
对理财产品进行这种分类也可成为投资者购买产品前的简单投资分析思路。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产品。首先,投资者应配合理财经理真实做好风险测试工作,通过风险评估问卷测试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然后,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选择相匹配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应只可选择固定收益类产品,而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才可配置一定比例的结构性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