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忧未解,又添新愁。因替控股股东光耀地产提供违规担保,新都酒店数百万元银行存款遭法院冻结,一夜之间遭遇“披星戴帽”。然而,光耀地产给公司带来的创伤似乎远远没有结束。
*ST新都(000033,收盘价4.32元)今日公告称,光耀地产近日向公司提供的法律文书及相关资料显示,因替光耀地产等提供借款担保,公司目前还涉及4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值得一提的是,从*ST新都的表述来看,若不是公司发现名下资产被查封,进而向控股方追问,公司陷入如此众多的诉讼案一事不知何时才能曝光。
借款纠纷涉及金额超3亿
据*ST新都所述,公司于4月30日在自有资产核查时发现,名下新都酒店大楼以及在深圳市罗湖区文锦花园的房产被查封。5月4日,*ST新都召开临时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光耀地产及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发出《知会函》,要求其如实向上市公司说明涉及上市公司的全部担保、诉讼等情况。
光耀地产的“坦白”内容却让人吃惊。据光耀地产提供的资料显示,涉及*ST新都担保及诉讼的案件有4项。分别为涉及周勃、张文勋、叶国权、周瑞坤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合计涉案金额超过3.1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ST新都在上述借款中扮演的角色一致:为控股股东光耀地产、光耀集团或其他关联方提供借款担保。虽然*ST新都一再表示对这些借款担保并不知情,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是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的担保。但从已经判决的“周勃借款合同纠纷案”来看,公司或难以全身而退。
据案件内容,2011年8月19日,原告周勃与被告光耀地产、新都酒店等订立借款合同,约定光耀地产向其借款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2011年8月19日~12月16日,借款利率为2%/月,新都酒店等其余14家企业为前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不过,光耀地产等一直没有偿还周勃上述借款,周勃于2012年12月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2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光耀地产归还借款、利息及违约金;其余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外,法院判决新都酒店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的担保无效,但因同时存在过错而应对光耀地产不能清偿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之和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光耀地产追偿。
控股股东深陷泥潭
实际上,因为给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ST新都早已伤痕累累。
此前,*ST新都在2013年年报中披露,在公司及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控股方光耀地产擅自以公司名义为关联方债务做出担保。这导致法院对公司银行账户实施冻结,冻结金额为447.02万元。4月25日,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展开立案调查,调查理由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同时,受上述违规担保事件影响,公司2013年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公司股票于5月5日起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ST新都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及光耀地产曾向上市公司承诺,将承担因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全部责任。其称已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并初步确定,债权人同意免除上市公司的法律责任,尽力尽快解除法院对上市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使上市公司免于承担上述诉讼案件所涉法律责任。
时至今日,郭耀名及光耀地产承诺一事尚无进展。而就在两周前的5月5日,公司原董事长袁克俭也因担忧涉及控股股东的违规担保事件辞职而去。此时*ST新都又爆出数起涉案金额巨大的借款合同纠纷,这让人不免对*ST新都的未来表示担忧。